合格保母涉虐 中市追蹤防制

2012年11月01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1月01日訊】(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日電)台中市社會局今天表示,一名保母疑似虐待寄養幼童,遭台中地檢署起訴,市府將加強後續追蹤及訪視,避免類似狀況再發生。

台中地檢署在起訴書中指出,李姓女子是經台中市社會局審核通過,擔任社會局委託台中市家扶中心寄養服務方案的保母,照顧寄養個案兒童,卻於7月間涉及虐待受寄養的未滿1歲男童,因而依傷害罪起訴。

社會局表示,要成為合格的保母必須具備多項條件,包括保母證照、接受幼保專業學程訓練126個小時並領有結業證書、加入社區保母系統等,再由社區保母系統媒合,期間還得接受在職訓練20個小時,並定期輔導、訪視及評鑑,有一定的審核機制。

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吳文楦指出,這件疑似受虐案的寄養保母擁有合格培訓證書,曾是護理人員,曾帶過多名小孩,發生這樣的事情,實在很意外。

吳文楦表示,發生這起疑似虐童案後,曾邀集受委託的台中市南區家扶中心等相關人員開會檢討,幼童已平安出院,並回到原生家庭。

吳文楦說,社會局未來在委託寄養過程中,會加強追蹤及訪視,協助保母解決問題,避免再發生負面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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