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2日訊】朱虞夫先生,中國民主黨浙江委員會的領導人,中國民主黨的創始人之一,從1999年至今,三次判刑,共計十六七年,至今還在牢裡煎熬。
朱先生不偷、不搶、不殺人放火、不貪污腐化,其所作所為,完完全全不是為一己之私利,完完全全是為了國家民族的利益,完完全全是為了民主自由。他甘願拋頭顱、灑熱血、把共產黨的牢底坐穿,換來民主自由之中國美好明天,其精神之高貴、品格之高尚、形象之偉岸豈能是為一己一家之私利而不擇手段、腐化墮落、虛偽兇殘之偽君子薄熙來所能比擬的。依靠唱紅打黑揚名立萬的薄先生,一方面把自己塑造成愛國清廉的形象、塑造成反對西方、反對美國的左派英雄、一方面卻暗度陳倉,兒子早就送往西方、資產早就沒少往西方轉移,老婆也與西方人勾勾搭搭,最後終於釀出了人命官司,導致東窗事發,夫妻雙雙把牢投,上演了一場人間鬧劇。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高尚是高尚者的墓誌銘。卑鄙者薄熙來欺騙了所有善良的人,那些被騙者又拿著他的旗號欺騙另外的一些善良者,突然有一天,「英雄」形象被揭穿了,於是那些被騙的同時又騙人的人難以接受了,為了維護自己共同參與創造的謊言,否定自己是因為受騙而騙人的愚蠢形象,想方設法以種種理由為薄熙來,最主要為自己的愚蠢辯護。那些人,那些愚蠢的左派人士,實在沒招了,於是開始關心起薄熙來先生的人權問題了,那個從來都不關心人權、嚴重侵犯他人人權的人的人權問題在這些人的聒噪之下,居然也成了一個熱門話題,其實,那些人所爭取的,絕不是薄的基本人權,而是一種特權而已。
其實這樣的「人權」對於薄熙來及其家人來說,已經夠多了,是普通人根本不可能有的,更是像朱虞夫先生那樣的「人權鬥士」不可能有的。薄的妻子殺了人,還焚了屍體,性質十分之惡劣,這樣的行為,如果發生在一個小老百姓身上,根據中國的法律毫無疑問是要死刑立即執行的,而薄的妻子卻可以保住了性命,這洋的「人權」還不夠嗎?朱虞夫先生,什麼壞事都沒做,什麼人都沒害,卻被共產黨當局三次投入大牢,已經坐了十多年了,還有五六年沒坐滿,共產黨一天也沒給他減刑,其坐牢日子絕不會比殺人的薄妻短的,兩相比較,這樣的「人權」還不夠嗎?朱虞夫先生第二次坐牢的時候,員警們為了讓他屈服,把他無辜的兒子也關進了大牢,而薄熙來的兒子薄瓜瓜到現在還在國外逍遙地享
受爹媽貪污來的錢財,這樣的「人權」還不夠嗎?
更為可惡的是,像朱虞夫先生這樣犯了愛國罪的中國民主黨人,在牢裡還要受到無休止的精神肉體的迫害,而像薄熙來這樣的貪官污吏,卻可以用貪污來的錢賄賂那些監獄員警,過著比療養還要舒服的生活,這種現象,筆者在牢裡親眼目睹比比皆是。朱虞夫先生以及所有被迫害的人所受的罪,其實都是薄熙來這樣的貪官污吏所造的孽,那些人已經在牢裡把中國民主黨人力虹迫害死了,把中國民主黨人李旺陽迫害死了、把中國民主黨人聶敏之迫害死了,還有許多普通的法輪功愛好者也死了,現在又輪到朱虞夫了,這還不夠嗎?那些人呼籲的要維護薄熙來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人權?是一種可以隨意侵犯他人人權
而不受報應的人權嗎?
是的,薄熙來是個人,一個卑鄙的人,朱虞夫也是一個人,一個高尚的人,在中國民主黨人的眼裡,人與人是平等的,你們起勁鼓噪著為薄熙來呼籲人權的時候,為什麼不關心朱虞夫先生的人權呢,你們的良知何在!人性何在啊!
2012年10月24日
文章來源:讀者推薦
朱先生不偷、不搶、不殺人放火、不貪污腐化,其所作所為,完完全全不是為一己之私利,完完全全是為了國家民族的利益,完完全全是為了民主自由。他甘願拋頭顱、灑熱血、把共產黨的牢底坐穿,換來民主自由之中國美好明天,其精神之高貴、品格之高尚、形象之偉岸豈能是為一己一家之私利而不擇手段、腐化墮落、虛偽兇殘之偽君子薄熙來所能比擬的。依靠唱紅打黑揚名立萬的薄先生,一方面把自己塑造成愛國清廉的形象、塑造成反對西方、反對美國的左派英雄、一方面卻暗度陳倉,兒子早就送往西方、資產早就沒少往西方轉移,老婆也與西方人勾勾搭搭,最後終於釀出了人命官司,導致東窗事發,夫妻雙雙把牢投,上演了一場人間鬧劇。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高尚是高尚者的墓誌銘。卑鄙者薄熙來欺騙了所有善良的人,那些被騙者又拿著他的旗號欺騙另外的一些善良者,突然有一天,「英雄」形象被揭穿了,於是那些被騙的同時又騙人的人難以接受了,為了維護自己共同參與創造的謊言,否定自己是因為受騙而騙人的愚蠢形象,想方設法以種種理由為薄熙來,最主要為自己的愚蠢辯護。那些人,那些愚蠢的左派人士,實在沒招了,於是開始關心起薄熙來先生的人權問題了,那個從來都不關心人權、嚴重侵犯他人人權的人的人權問題在這些人的聒噪之下,居然也成了一個熱門話題,其實,那些人所爭取的,絕不是薄的基本人權,而是一種特權而已。
其實這樣的「人權」對於薄熙來及其家人來說,已經夠多了,是普通人根本不可能有的,更是像朱虞夫先生那樣的「人權鬥士」不可能有的。薄的妻子殺了人,還焚了屍體,性質十分之惡劣,這樣的行為,如果發生在一個小老百姓身上,根據中國的法律毫無疑問是要死刑立即執行的,而薄的妻子卻可以保住了性命,這洋的「人權」還不夠嗎?朱虞夫先生,什麼壞事都沒做,什麼人都沒害,卻被共產黨當局三次投入大牢,已經坐了十多年了,還有五六年沒坐滿,共產黨一天也沒給他減刑,其坐牢日子絕不會比殺人的薄妻短的,兩相比較,這樣的「人權」還不夠嗎?朱虞夫先生第二次坐牢的時候,員警們為了讓他屈服,把他無辜的兒子也關進了大牢,而薄熙來的兒子薄瓜瓜到現在還在國外逍遙地享
受爹媽貪污來的錢財,這樣的「人權」還不夠嗎?
更為可惡的是,像朱虞夫先生這樣犯了愛國罪的中國民主黨人,在牢裡還要受到無休止的精神肉體的迫害,而像薄熙來這樣的貪官污吏,卻可以用貪污來的錢賄賂那些監獄員警,過著比療養還要舒服的生活,這種現象,筆者在牢裡親眼目睹比比皆是。朱虞夫先生以及所有被迫害的人所受的罪,其實都是薄熙來這樣的貪官污吏所造的孽,那些人已經在牢裡把中國民主黨人力虹迫害死了,把中國民主黨人李旺陽迫害死了、把中國民主黨人聶敏之迫害死了,還有許多普通的法輪功愛好者也死了,現在又輪到朱虞夫了,這還不夠嗎?那些人呼籲的要維護薄熙來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人權?是一種可以隨意侵犯他人人權
而不受報應的人權嗎?
是的,薄熙來是個人,一個卑鄙的人,朱虞夫也是一個人,一個高尚的人,在中國民主黨人的眼裡,人與人是平等的,你們起勁鼓噪著為薄熙來呼籲人權的時候,為什麼不關心朱虞夫先生的人權呢,你們的良知何在!人性何在啊!
201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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