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補助入法 年領94萬

2012年11月09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1月09日訊】(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9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立委津貼補助明文入法,每人每年可領94萬餘元及健康檢查和油料補助。

按現行規定,立法院應每年編列每名立法委員一定數額的助理費及辦公事務預算,但補助項目沒有入法,引發討論。立法院長王金平1日召開朝野協商,由朝野共同提案,將立委津貼補助項目法制化。

根據朝野協商結論,朝野同意刪除每位立委包括住宿補助費新台幣1萬8000元、立法研究補助9萬9996元、高速公路通行費、公費助理業務活動費4萬2000元、開會期間膳費1萬2000元、委員駕駛誤餐費、每年生日禮券、每屆行動電話購置費2萬元,並酌刪行動電話費、文具郵票費、出國交流費及油料補助。

三讀修正通過的條文明定,立委辦公事務等必要費用的項目及標準,包含每月行動及自動電話費1萬2000元、每月文具郵票費1萬5000元、每月服務處租金補助費2萬元、每月辦公事務費1萬4672元及每年出國補助2次計20萬元、每人每屆健康檢查費5萬6000元,另有油料費每人每月600公升。

經修正的立委補助費,每人每年可領約94萬餘元,加上油料和健檢費用,比現行減少約86萬餘元,為國庫省下約9736萬元。

雖然日前部分原住民立委對修法有疑慮,認為不同選區屬性的立委應有不同標準,但由於修法達朝野高度共識,順利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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