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後 葉少家仍大門深鎖

2012年11月10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1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0日電)「葉少爺」葉冠亨酒駕致人於死案,高雄地院昨天判他有期徒刑6年。葉冠亨寄居處今天仍大門深鎖,前往守候採訪的媒體撲空。

葉冠亨肇事後,由於行動不便,住在葉母友人的公寓內。高雄地院昨天宣判時,葉冠亨未到庭聆判,也沒有委託律師出庭,不少媒體自昨天上午就到這處公寓前守候。

今天上午仍有媒體前往守候採訪,但大門仍深鎖。

附近鄰居表示,葉家幾乎不與鄰居互動,但街坊鄰居都在討論葉冠亨被判刑6年一事,希望他能得到教訓改過。

葉冠亨於今年4月25日酒後駕車載友人,在高雄市區超速撞到垃圾車,再撞擊晨起運動的李姓婦人,造成李婦及葉冠亨同車友人死亡,李婦丈夫數日後也疑因傷心猝死,留下8歲孤女。高雄地檢署依酒駕致人於死及公共危險等罪嫌起訴葉冠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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