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憤怒鳥杯 女客店員互毆遭訴

2012年11月16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1月16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16日電)超商推憤怒鳥杯加購活動,台中一名女子發現某店展示獨缺杯款,預購後直接拿走,與店員爭執互毆,2人掛彩互告,同被起訴。

台中地檢署今天起訴指出,某家連鎖超商今年8月及9月間推出集點加價購買憤怒鳥馬克杯活動,市場反應熱烈而缺貨,並採預購,不得挑選款式,採隨機出貨方式購買。

起訴書指出,一名42歲女子嗜收集憤怒鳥馬克杯,9月間在台中市一家超商,發現自己獨缺的紅色杯款陳列在展示台,她向店員完成加價預購程序後,就擅自拿起展示杯離去。

事經男店員發現,出面告知展示品不得拿走,但遭女子拒絕,兩人發生爭執拉扯,並互摑對方臉頰,女子及男店員都掛彩,互告對方傷害。

2人都坦承拉扯及摑打對方臉頰,但都互控是對方先出手。檢方調閱超商內的監視影像,發現兩人拉扯動作很大,彼此互毆,攻擊傷害對方。

檢方以2人都承認打對方,但卻無證據證明自己是反擊行為,以兩人都有傷害對方身體犯意,一併以傷害罪起訴。

相關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