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局擬討論 代理孕母法制化

2012年11月20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1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0日電)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副局長孔憲蘭今天說,近期將開會討論代理孕母法制化問題。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副書記長江惠貞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國內有超過5000對夫妻想生育卻苦無辦法,也沒有資源到國外找代理孕母,衍生許多檯面下、法律管道外的代理孕母狀況,衛生署應正視,儘快提出相關規範。

與會的孔憲蘭說,目前國際上有許多國家開放代理孕母,台灣在民國93時曾舉行會議討論,並達成有條件開放共識。但因牽涉代孕者、委託者和嬰兒三方權益,條文多達40餘條,經過20多次專家和國際會議都難以達成共識。

她說,今年9月有舉行相關討論會議,會中有3項結論,包含不孕委託者,若可提供健康的精子和卵子,應早日開放;若僅能提供健康的精子或卵子,也應該開放;政府應介入保障委託者、代孕者、嬰兒權益,並確保代孕為無償行為,可以給予必要費用,但並非報酬。

孔憲蘭說,衛生署立場是希望開放,但仍須凝聚共識,近期將開會討論代理孕母法制化是要放在人工生殖法,或另立專法規範。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專門委員郭全慶會中則說,代理孕母生子可能產生法律上身分認定問題,建議應立專法規範權利義務關係,與民法明確切割。

至於代理孕母可能衍生的權益保障問題,如胎兒畸形,郭全慶說,這是委託者和受託者的契約行為,只要從契約加以訂定,就可以避免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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