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同學不借錢 擄人勒贖被訴

2012年11月20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1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0日電)37歲古姓男子缺錢花用,向國中時期同學借錢被拒,竟持槍擄走同學,向家屬勒贖新台幣70萬元得逞,今天被台中地檢署起訴。

台中地檢署公布的起訴書說明指出,古姓嫌疑人在去年4、5月間到台中市某家理容KTV消費,先多次小額消費取信劉姓領班後,再簽帳消費,到去年12月間,共積欠新台幣100多萬元。

經理容院多次催討,古男先後交給面額55萬元及143萬元等無法兌現的芭樂支票,直到今年7月支票到期跳票,劉姓領班才知受騙。

去年12月間,古男正缺錢花用時,得知國中時期同學林姓男子經營地產開發事業,於是持不明支票到其經營的投顧公司,向老同學借錢,但遭婉拒。

檢方調查,古嫌借錢未果,直接拿出預藏的2支槍枝恫嚇林姓男子要求借錢,並指稱以槍枝做抵押品,經林男委婉告知,將尋友人調借,暫先緩頰。

不久,古嫌認為林男無意借錢,協同友人開廂型車,持槍將林男強行擄走,並要求林妻準備70萬元贖人,最後拿到即期支票兌現,勒贖得逞,被害人獲釋後報案,警方偵辦後,將古男依法移送。

台中地檢署偵辦時,古男否認犯行,檢方以被害人及相關證人證述,依擄人勒贖、詐欺等罪將古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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