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警不滿督導 冒名寫黑函被訴

2012年11月24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1月24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4日電)一名大學校警因不滿遭上層長官對他業務督導,涉嫌冒名寫黑函給學校校長及5家新聞媒體。檢方偵辦後,日前將簡男起訴。

台北地檢署公布的起訴書指出,台北巿一所大學的駐警隊校警,他疑似因小隊長及班長在考核紀錄表,紀錄他違反規定,在警衛室使用私人電腦而心生不滿。

起訴書指出,這名校警涉嫌冒用他人名義或以匿名方式,傳真足以毀損小隊長及班長名譽的不實內容文件給學校校長、總務長及5家新聞媒體。小隊長及班長報警處理。

檢警偵辦期間,以傳真文件內容所留下的手機號碼循線查獲是這名校警犯案;這名校警自白冒用他人名義,在超商傳真指摘小隊長及班長有刑事案底及偷翻同事包包等情事的文件給校長等人,這名校警坦承未向小隊長及班長查證。

檢方勘驗這名校警提供影片檔發現,並無偷翻同事包包情事,只是開啟公用置物櫃查看。檢察官認定這名校警犯案明確,依偽造文書及加重誹謗罪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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