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八條 胡溫十年前也曾頒布

2012年12月05日時政
【新唐人2012年12月5日訊】(新唐人記者李韻綜合報導)十八大後,外界密切關注中共高層新領導班子動態。4日,中共總書記習近平主持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通過了8項規定。但輿論指出,這8項規定,十年前時任中共總書記的胡錦濤和中共總理溫家寶也已頒布過。

習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的會議中,提出8項規定,包括「改進調查研究;精簡會議活動;精簡會議簡報;規範出訪活動;改進警衛工作;改進新聞報導;嚴格文稿發表;厲行勤儉節約」。

其中,「要改進新聞報導,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會議和活動應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導,進一步壓縮報導的數量、字數、時長。」被指在十年前就已經提過。

不過,香港《明報》摘錄了2003年3月28日中央政治局出台的《關於進一步改進會議和領導同志活動新聞報導的意見》(簡稱《意見》),與昨天新一屆中央政治局通過的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的8項規定對比後,稱真是「似曾相識燕歸來」,更令人有「無可奈何花落去」之感。

2003年的《意見》中就提到,中共中央領導同志出席部門召開的會議,一般不做報導。中共中央領導同志題詞、作序、寫賀信、發賀電、參觀展覽、觀看演出、給部門或地方的指示或批示、出席地方和部門舉辦的頒獎、剪綵、奠基、首發、首映等儀式和接見、照相、聯歡、探望、紀念會、聯誼會、研討會等活動,一般不作公開報導……會議報導不應把中央領導同志是否出席作為報導與否和報導規格的唯一標準,不應完全依照職務安排報紙版面和電視時段。

2003年胡錦濤、溫家寶剛接班半年,十六屆中央政治局推出了《意見》,隨後,新任中宣部長劉雲山又推出了《實施辦法》,對中央各級領導人的公開活動報導應不多於多少字、電視新聞報導不長於多少分鐘,都有具體的規定。10年後的現在,央視半小時新聞聯播,胡溫等政治局常委的出訪會議報導經常佔據15至20分鐘。

報導質疑,社會和輿論如此健忘,對10年前已頒布的新政“反覆上演”而渾然不覺。但是,一個民族,還有多少個10年可供蹉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