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07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7日電)北巿婦人控告房客侵占她的「中千萬發票」。北檢調查中獎人確實身分,且婦人取得發票說法反覆,今天予房客不起訴處分。
台北地檢署公布的不起訴書指出,近80歲的婦人指控,她在10月3日核對7、8月統一發票中獎號碼,發現中特別號碼,獎金新台幣1000萬元,即持中獎發票等整疊發票問開設彩券行的房客如何兌獎,但房客說:「兌獎單是假的」,並將全數發票丟在櫃台,她即拿著兌獎單到超商詢問店員真偽,房客趁機將中獎發票侵占。
檢警偵辦期間,房客指出,婦人是拿2張超商兌獎單找他說中了千萬,但他向婦人說「沒有中獎」,返還兌獎單,但婦人後來跑回來跟他說「發票掉了,你有沒有拿」。
檢警調查,中獎發票是由在善導寺捷運站附近的飲料店開立,中獎人為高中女學生,她在8月25日下午5時許,從東區住家坐捷運到善導寺捷運站下車,向店家購買25元的波霸綠茶後,再前往補習班補習。女學生在10月16日將中獎發票交由奶奶兌獎並將錢存入銀行。
檢警除調閱女學生的悠遊卡明細及補習班上課證外,追查這名房客與女學生及奶奶並無親屬關係,也無通聯紀錄,雙方住居地沒有明顯地緣關係,排除這名房客取得中獎發票交給女學生的情形。
檢方指出,婦人在警詢時說,搭公車到善導寺附近,行經飲料店因口渴而買25元的「奶茶」,到檢方偵查時改稱坐計程車到立法院附近,再到飲料店買「綠茶」,說詞反覆。
檢方說,全案查無侵占犯行,予不起訴處分。
台北地檢署公布的不起訴書指出,近80歲的婦人指控,她在10月3日核對7、8月統一發票中獎號碼,發現中特別號碼,獎金新台幣1000萬元,即持中獎發票等整疊發票問開設彩券行的房客如何兌獎,但房客說:「兌獎單是假的」,並將全數發票丟在櫃台,她即拿著兌獎單到超商詢問店員真偽,房客趁機將中獎發票侵占。
檢警偵辦期間,房客指出,婦人是拿2張超商兌獎單找他說中了千萬,但他向婦人說「沒有中獎」,返還兌獎單,但婦人後來跑回來跟他說「發票掉了,你有沒有拿」。
檢警調查,中獎發票是由在善導寺捷運站附近的飲料店開立,中獎人為高中女學生,她在8月25日下午5時許,從東區住家坐捷運到善導寺捷運站下車,向店家購買25元的波霸綠茶後,再前往補習班補習。女學生在10月16日將中獎發票交由奶奶兌獎並將錢存入銀行。
檢警除調閱女學生的悠遊卡明細及補習班上課證外,追查這名房客與女學生及奶奶並無親屬關係,也無通聯紀錄,雙方住居地沒有明顯地緣關係,排除這名房客取得中獎發票交給女學生的情形。
檢方指出,婦人在警詢時說,搭公車到善導寺附近,行經飲料店因口渴而買25元的「奶茶」,到檢方偵查時改稱坐計程車到立法院附近,再到飲料店買「綠茶」,說詞反覆。
檢方說,全案查無侵占犯行,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