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 102年初試辦

2012年12月07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2月07日訊】(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7日電)內政部「以房養老」試辦計畫將展延至明年,內政部社會司長簡慧娟晚間表示,台灣以房養老走公益模式,執行面需更通盤考量。

「以房養老」試辦計畫規劃步入最後階段,原定最快年底試辦,簡慧娟表示,內政部近日與地方政府開會提出許多執行面問題,需要更通盤考量、審慎研議,試辦計畫擬將展延至明年過年前。

簡慧娟解釋,台灣「以房養老」政策跟國外不同,新加坡、香港走商業模式,發展期程有10、20年之久,台灣則走公益社福模式,與其他國家完全不同,走自己的路,需要多一點時間,「寧可走得慢,也要走得審慎」。

內政部日前與相關單位達成共識,台灣「以房養老」試辦對象為各縣市65歲以上、自有房屋、無繼承人的長者,且擁有不動產公告現值上限,不超過社會救助法所定的中低收入戶標準。

簡慧娟說,最近與擔綱執行的地方機關密集探討執行面問題,包括老夫妻無子女可否參與?參加者後來失能如何照顧?不動產如何估價?如何增加參與誘因?都是需要通盤考量的問題。

「以房養老」概念來自「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試辦計畫規劃完畢後,將報行政院核定,試辦名額為100人,初期目標提供財產落於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間、生活缺乏現金的長者,有另一個經濟安全保障的選擇。

根據內政部規畫,計畫啟動後,將有熟悉老人福利服務的社福團體提供諮詢服務,確認長者充分瞭解制度內涵及相關權利義務後,再向縣市政府提出申請,經不動產估價師估價,即可依估價結果,至內政部所委託金融機構,申辦相關貸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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