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輕訴願成功 環署尊重決議

2012年12月08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2月06日訊】(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6日電)環保署今天表示,尊重訴願會撤銷六輕4.7期環評決議的決定,但六輕新增投資案仍須遵守減少有機物排放量大於新增的原則。

環評大會有條件通過六輕4.7期投資案,新增「燃燒塔(含異常排放)、油漆塗佈、冷卻水塔、儲槽清洗作業及歲修作業」等5項VOC(揮發性氣體)排放量,須納六輕總量的附加條件。

台塑認為窒礙難行,11月28日向行政院提起訴願。行政院訴願委員會近期做出決議,撤銷環評大會決議。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長沈世宏表示,對訴願會撤銷環評大會的決議表示尊重,環評決議雖遭撤銷,但對六輕投資案進行並無影響。

沈世宏指出,六輕新增投資案仍必須遵守舊廠減少的有機物排放量大於新廠增加的原則,以維護當地空氣品質,避免影響居民健康;而未來雲林縣政府應進一步確認當地的有機排放量是否超過標準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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