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10日訊】(新唐人記者劉惠、王海天採訪報導)今年8月以來,為抗議中共當局滅絕藏傳佛教文化、迫害藏傳佛教信仰自由,大陸四川省阿壩藏族地區連續發生多起僧侶自焚事件,引起舉世關注。藏僧自焚的消息在海外曝光後,中共當局極為恐慌,為阻止相關信息流傳,當局以維穩名義抓捕了兩名將自焚者信息透露給外界的藏人,招來國際社會譴責。
據中共黨媒新華網9日發布消息聲稱,四川境內的藏僧自焚事件是達賴集團煽動策劃的。警方為此已採取措施,抓捕了阿壩縣格爾登寺僧人羅讓貢求,及阿壩縣牧民羅讓才讓兩名「嫌犯」,理由是二人接受達賴集團「指令」並「收集自焚人員信息傳遞至境外。」
據悉,中共當局為了阻止藏人自焚信息曝光而抓捕爆料者的維穩行徑,已經在國際社會引起反響並受到一致譴責。
時事評論員藍述對本台記者表示,中共對所有信仰團體的迫害,都是採取這樣混淆是非的卑劣手段來進行的。
藍述:「所有在中共統治之下的各種信仰團體,中共從來都是採用迫害的手段,這是中共無法否認的。中共喉舌宣傳的所謂自焚殺人案啊等等這些,完全是出於中共宣傳的需要,其目的就是把人權問題變成政權問題。信仰者要求的是人權,可中共通過宣傳抹黑把它說成是藏人要求獨立、要求政權,這樣一來似乎它們的迫害就顯得名正言順了。」
藍述表示,藏人自焚這件事情不論中共怎麼宣傳,有兩點是當局無法改變的:第一,自焚的藏人是為了抗議中共對藏傳佛教信仰自由的毀滅性的迫害而自焚的。
第二,佛教徒不殺生,所以他們不願意採用任何暴力行為去抗議中共在過去幾十年裡面對藏傳佛教的迫害。在中共毀滅性的迫害下,藏人最後不得不採用自焚這種方式去捍衛自己的信仰,而這一點也是無論中共怎樣用自焚過程的宣傳來轉移視線也無法改變的。
藍述:「自焚本身的很大一部分目的,就是希望通過社會輿論的關注,來制止中共對藏傳佛教的迫害。而境內的藏人在得知自己的同胞用自焚的方式去抗議中共對藏傳佛教的迫害,去捍衛藏傳佛教的信仰自由時,與境外的藏人一起通過各種渠道去搜集自焚人員的消息,並且在國際社會曝光,這並沒有任何錯,這完全是正義的行為,這與自焚者的初衷是吻合的。」
藍述還指出,中共對中原地區各種信仰團體的迫害手段都是一樣的,只不過中原地區在中共殘酷統治之下,很多人都麻木了,習以為常了。但在西藏那個相對隔絕的地區,藏人的反應會比較強烈。
據新華網的消息稱,匿名被捕者是通過手機等工具,將自焚者照片、現場情況和家庭等相關信息提供給了境外「藏獨」組織,因此而涉嫌犯罪。
對此,大陸張卉律師向本台記者指出,這樣的行為本身並不犯法,當局抓人的實質只是所謂的「維穩」需要,其目的就是要阻止這些揭露當局暴政的消息曝光。
張律師:「憲法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你對某些事情發表一個見解也好,你拍了照要去表達一個觀點也好,理論上都是允許的。但實際上,當局會用一種什麼樣的形式來處理把照片傳出去的人,要嚴格從法律上看,我們就沒有辦法來分析。」
張律師表示,中共當局始終強調的是「維穩」,而所謂「維穩」就是:只要是負面的東西都不允許報導或曝光,而不會在意採取的手段是否合法。
張律師:「對很多官員來講,他的理念就是:只要不出事,他會採用一個哪怕非常規的手段來處理。可能從表面上看,他會說你違反了什麼規定,如說你散布虛假消息,擾亂社會秩序,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等。反正他掌握著絕對權力,怎麼說都可以。但這只是用一種法律的表現形式來處理,並不等於真的符合法制。」
張律師最後指出,官員不會明說,這樣是不允許的,如果你這樣做了我就處理你。 他只會去找一個法律上的理由來掩蓋非法的實質,至於事實是什麼樣他們不會關心,反正已經認定事實就是這樣,剩下的就是尋找一個法律的帽子來處理而已。
據中共黨媒新華網9日發布消息聲稱,四川境內的藏僧自焚事件是達賴集團煽動策劃的。警方為此已採取措施,抓捕了阿壩縣格爾登寺僧人羅讓貢求,及阿壩縣牧民羅讓才讓兩名「嫌犯」,理由是二人接受達賴集團「指令」並「收集自焚人員信息傳遞至境外。」
據悉,中共當局為了阻止藏人自焚信息曝光而抓捕爆料者的維穩行徑,已經在國際社會引起反響並受到一致譴責。
時事評論員藍述對本台記者表示,中共對所有信仰團體的迫害,都是採取這樣混淆是非的卑劣手段來進行的。
藍述:「所有在中共統治之下的各種信仰團體,中共從來都是採用迫害的手段,這是中共無法否認的。中共喉舌宣傳的所謂自焚殺人案啊等等這些,完全是出於中共宣傳的需要,其目的就是把人權問題變成政權問題。信仰者要求的是人權,可中共通過宣傳抹黑把它說成是藏人要求獨立、要求政權,這樣一來似乎它們的迫害就顯得名正言順了。」
藍述表示,藏人自焚這件事情不論中共怎麼宣傳,有兩點是當局無法改變的:第一,自焚的藏人是為了抗議中共對藏傳佛教信仰自由的毀滅性的迫害而自焚的。
第二,佛教徒不殺生,所以他們不願意採用任何暴力行為去抗議中共在過去幾十年裡面對藏傳佛教的迫害。在中共毀滅性的迫害下,藏人最後不得不採用自焚這種方式去捍衛自己的信仰,而這一點也是無論中共怎樣用自焚過程的宣傳來轉移視線也無法改變的。
藍述:「自焚本身的很大一部分目的,就是希望通過社會輿論的關注,來制止中共對藏傳佛教的迫害。而境內的藏人在得知自己的同胞用自焚的方式去抗議中共對藏傳佛教的迫害,去捍衛藏傳佛教的信仰自由時,與境外的藏人一起通過各種渠道去搜集自焚人員的消息,並且在國際社會曝光,這並沒有任何錯,這完全是正義的行為,這與自焚者的初衷是吻合的。」
藍述還指出,中共對中原地區各種信仰團體的迫害手段都是一樣的,只不過中原地區在中共殘酷統治之下,很多人都麻木了,習以為常了。但在西藏那個相對隔絕的地區,藏人的反應會比較強烈。
據新華網的消息稱,匿名被捕者是通過手機等工具,將自焚者照片、現場情況和家庭等相關信息提供給了境外「藏獨」組織,因此而涉嫌犯罪。
對此,大陸張卉律師向本台記者指出,這樣的行為本身並不犯法,當局抓人的實質只是所謂的「維穩」需要,其目的就是要阻止這些揭露當局暴政的消息曝光。
張律師:「憲法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你對某些事情發表一個見解也好,你拍了照要去表達一個觀點也好,理論上都是允許的。但實際上,當局會用一種什麼樣的形式來處理把照片傳出去的人,要嚴格從法律上看,我們就沒有辦法來分析。」
張律師表示,中共當局始終強調的是「維穩」,而所謂「維穩」就是:只要是負面的東西都不允許報導或曝光,而不會在意採取的手段是否合法。
張律師:「對很多官員來講,他的理念就是:只要不出事,他會採用一個哪怕非常規的手段來處理。可能從表面上看,他會說你違反了什麼規定,如說你散布虛假消息,擾亂社會秩序,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等。反正他掌握著絕對權力,怎麼說都可以。但這只是用一種法律的表現形式來處理,並不等於真的符合法制。」
張律師最後指出,官員不會明說,這樣是不允許的,如果你這樣做了我就處理你。 他只會去找一個法律上的理由來掩蓋非法的實質,至於事實是什麼樣他們不會關心,反正已經認定事實就是這樣,剩下的就是尋找一個法律的帽子來處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