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運轉地方公投 原能會反對

2012年12月15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2月15日訊】(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15日電)立法院將初審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賦予地方決定核四運轉權;不過,原能會反對。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7日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報告「核四安全總體檢」,且將審查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陳節如提案,討論核電廠所在周圍50公裡逃命圈的民眾,是否擁有電廠運作的最終決定權。

據公民投票法規定,中央政策不能交由地方公投,但陳節如認為,現行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必須交由擬設置的地點民眾公投同意,而核電廠區儲放高放射性核燃料、用過的核燃料及其他放射性廢棄物,危險性遠高於低放射性廢棄物,卻不能交由地方公投,明顯不合理。

陳節如提案修法,增訂核子反應器設施興建、裝填燃料、正式運轉,應由該設施場址所在地直轄市、縣(市)及該設施場址距離50公裡內公民投票全數同意者,才可執行。

不過,原能會提出的書面說明指出,原能會職掌在於管制核子反應器設施,也會根據相關法令確保核電廠審核程序及運轉安全。核能電廠攸關國家能源、經濟、環保多項議題,屬國家重大政策,若要變更應經全國性公投,若由地方公投並不適合。

立法院院會昨天表決核四追加預算案時,雖然預算安全過關,但表決票數相當接近。國民黨團發出17日教委會甲動令,要求黨籍立委務必出席會議,以免遭民進黨突襲。

國民黨團書記長吳育昇上午受訪表示,核四議題必須嚴肅、負責面對,現行公投法已有相關規定,不須另外修法賦予地方決定權。

身為教委會召集委員的民進黨籍立委鄭麗君則說,根據民調數據顯示,大台北地區有7成民眾反對核四運轉,且也有國民黨立委反核,希望國民黨不要以黨意凌駕民意。

相關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