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陳靜萍台中19日電)台中市東勢國中前後任校長劉榮彥及楊登進等人,涉嫌向營養午餐得標廠商收5%回扣,台中地檢署今天依貪污等罪起訴。
台中市教育局指出,劉榮彥及楊登進今年中已遭申誡處分,而政風室將依起訴書內容召開會議,追究包括2名校長及詹姓、張姓、胡姓、顏姓、邱姓教職員在內的7位涉案人員的行政責任,並決定是否加重懲處。
起訴書指出,劉榮彥於民國92年擔任東勢國中校長期間,辦理學生營養午餐採購時,巧立「清潔及行政管理費」名目,涉嫌向廠商收取5%回扣。
起訴書表示,各廠商為求順利履約,只好同意每餐新台幣40元的營養午餐,以38元的價格與東勢國中員生社簽約及請款,而每餐每人2元的款項即進入員生社盈餘,校方再以加班津貼名義,將午餐的回扣發放給參與營養午餐的工作人員。
起訴書說,劉榮彥95年退休後,接任的校長楊登進明知午餐清潔行政管理費不具合法性及必要性,仍然繼續按月向廠商收取5%回扣,且為避免收錢的行為遭非議或追訴,還在午餐團膳採購契約書中另增列條文明訂。
檢方指出,從92年至97學年度,東勢國中向午餐得標廠商收受303萬5601元款項,其中劉榮彥領取了7萬3000元加班津貼,而楊登進領了9萬6000元。
起訴書指出,劉榮彥及楊登進等人利用職務之便,要求、收受賄賂,使廠商因平衡額外成本之支出,而影響食材品質的選擇,影響學童身心發展,也加重學生及家長負擔,因此將7名教職員,依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
台中市教育局指出,劉榮彥及楊登進今年中已遭申誡處分,而政風室將依起訴書內容召開會議,追究包括2名校長及詹姓、張姓、胡姓、顏姓、邱姓教職員在內的7位涉案人員的行政責任,並決定是否加重懲處。
起訴書指出,劉榮彥於民國92年擔任東勢國中校長期間,辦理學生營養午餐採購時,巧立「清潔及行政管理費」名目,涉嫌向廠商收取5%回扣。
起訴書表示,各廠商為求順利履約,只好同意每餐新台幣40元的營養午餐,以38元的價格與東勢國中員生社簽約及請款,而每餐每人2元的款項即進入員生社盈餘,校方再以加班津貼名義,將午餐的回扣發放給參與營養午餐的工作人員。
起訴書說,劉榮彥95年退休後,接任的校長楊登進明知午餐清潔行政管理費不具合法性及必要性,仍然繼續按月向廠商收取5%回扣,且為避免收錢的行為遭非議或追訴,還在午餐團膳採購契約書中另增列條文明訂。
檢方指出,從92年至97學年度,東勢國中向午餐得標廠商收受303萬5601元款項,其中劉榮彥領取了7萬3000元加班津貼,而楊登進領了9萬6000元。
起訴書指出,劉榮彥及楊登進等人利用職務之便,要求、收受賄賂,使廠商因平衡額外成本之支出,而影響食材品質的選擇,影響學童身心發展,也加重學生及家長負擔,因此將7名教職員,依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