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非公務乘行政專機須繳費

2012年12月24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2月24日訊】(中央社記者陳培煌台北23日電)台灣空軍司令部今天說,總統馬英九中午搭乘行政專機前往花蓮地區參加黨務活動,依規定核算非公務搭乘行政專機所須繳納費用。

空軍司令部深夜發布新聞稿指出,依「國軍行政專機申請使用作業規定」,核算非公務搭乘行政專機所須繳納費用,於任務結束後,將由申請單位結算,送空軍松指部代收逕繳國庫。

空軍說,依據「國軍行政專機申請使用作業規定」,總統、副總統及行政院長非公務使用行政專機,除必須隨侍的警衛或侍衛人員,其餘人員都應付費搭乘。有關非公務搭乘行政專機的個人計價費用,是以國內民航機航線計價。

空軍強調,對於非公務搭乘行政專機所須繳納費用,一定依相關規定辦理。

另外,對於媒體報導「雲豹甲車問題多,量產延5年」,國防部晚間透過新聞稿說明,民國100年及101年共產製65輛雲豹甲車榴彈槍車型,操作至今無裂紋再生情況。有關雲豹甲車機砲車型,國防部正依武獲程序籌獲中,全案量產期程預定於108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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