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豹欠稅案 行政訴訟遭駁回

2012年12月25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2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5日電)台中市金錢豹集團酒店涉逃漏稅,經國稅局追討及開罰共積欠新台幣3億多元。業者提起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處駁回。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書指出,國稅局追查台中市金錢豹集團酒店業者,在台中經營多家特種飲食業的酒家,以25%報繳營業稅;在95年至96年12月間申請12家飲料店,涉嫌提供酒店內消費者刷卡消費,藉以分散集團酒家的營業收入,並以一般營業稅5%報繳營業稅。

國稅局向金錢豹集團追討涉嫌逃漏稅額1億5000多萬元,並罰款2億2000多萬元,積欠總金額共高達3億8000多元,由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金錢豹集團提出行政訴訟,指稱旗下有女子陪侍的酒店及酒吧依特種營業稅25%、另飲料店則依一般營業稅5%報繳營業稅,酒店與飲料店各有獨立出入口及櫃台,各別經營,並無虛設行號及不法。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則以各飲料店95年度綜合所得稅給付及刷卡金額資料,而判斷並非單純經營飲料商品,例如其中1家飲料店員工年總薪資竟高達近2000萬元,每筆刷卡均超過1萬元,且一般人也不會進入酒店內購買飲料。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定,金錢豹集團藉由虛設飲料店,分散酒店實際經營收入,藉以逃漏稅而駁回行政訴訟。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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