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26日電)經濟部國營會執行長劉明忠今天表示,100年度國營事業經營績效獎金包括考核獎金、績效獎金,前者行政院尚未核定,後者則還要再等1、2日才會有具體數字。
劉明忠表示,國營事業經營績效獎金分兩部分,合計最高可領4.6個月。
經濟部今天召開「台電及中油公司經營改善小組」第8次委員會議,由經濟部長施顏祥主持,會中討論台電及中油今年經營改善目標執行情形及未來半年規劃辦理重要事項。
劉明忠在會後記者會上指出,行政院目前尚未核定考核獎金,因此數字還沒確定。
至於績效獎金部分,經濟部表示,依行政院核定「經濟部所屬事業經營績效獎金實施要點」辦理,各事業年度營運如果為虧損,則不得核發績效獎金,但若其虧損是因負擔重大政策因素所致,若規定不得核發績效獎金,對員工則有失公平。
因此,每年由經濟部聘請外界學者專家組成「審議委員會」審核公司所報政策因素項目,由各事業依據審議結論,自行從嚴核算,並由其董事會核定後發放。
劉明忠表示,24日剛把各公司所報政策因素項目審核內容函覆各事業,因此還需要一點作業時間,具體數字可能要等1、2日、希望能在28日對外公布。
根據國營會資料顯示,台電、中油今年提報受政策因素影響金額分別為約1049億元、750億元。
劉明忠表示,國營事業經營績效獎金分兩部分,合計最高可領4.6個月。
經濟部今天召開「台電及中油公司經營改善小組」第8次委員會議,由經濟部長施顏祥主持,會中討論台電及中油今年經營改善目標執行情形及未來半年規劃辦理重要事項。
劉明忠在會後記者會上指出,行政院目前尚未核定考核獎金,因此數字還沒確定。
至於績效獎金部分,經濟部表示,依行政院核定「經濟部所屬事業經營績效獎金實施要點」辦理,各事業年度營運如果為虧損,則不得核發績效獎金,但若其虧損是因負擔重大政策因素所致,若規定不得核發績效獎金,對員工則有失公平。
因此,每年由經濟部聘請外界學者專家組成「審議委員會」審核公司所報政策因素項目,由各事業依據審議結論,自行從嚴核算,並由其董事會核定後發放。
劉明忠表示,24日剛把各公司所報政策因素項目審核內容函覆各事業,因此還需要一點作業時間,具體數字可能要等1、2日、希望能在28日對外公布。
根據國營會資料顯示,台電、中油今年提報受政策因素影響金額分別為約1049億元、75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