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通過美光爾必達結合案

2013年01月02日財經
【新唐人2013年01月02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2日電)公平會今天召開委員會議,決議有關美商美光公司、日商爾必達公司、瑞晶公司結合案,依公平交易法第12條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美光與爾必達、瑞晶結合後參與結合事業市場占有率總和雖提升為全球第二位,市場上仍有三星公司、海力士公司及數家事業競爭,且其結合後市占率與第一位三星公司4成多的市占率仍有不小差距,與海力士公司市占率則屬相當。

公平會指出,全球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市場形成三星、海力士及美光公司三足鼎立趨勢,有顯著限制競爭疑慮,但另外考量整體經濟利益,包括一、結合案是美光公司資金援助爾必達公司,避免其因垂危破產而退出市場致市場競爭減少,並避免市場因競爭減少趨向集中,而有價格上漲,不利消費者疑慮。

二、調查發現,參與結合事業競爭同業與上下游交易相對人對美光結合案多持正面肯定態度。

三、產業主管機關經濟部工業局也認為結合案應會增加台灣廠商代工產能,如Mobile DRAM或Nand Flash等記憶體產品,並導入相關技術使國內記憶體產業布局較為完整,有利發展如3D IC等高階晶片整合技術,提升半導體產業競爭力。

公平會經綜合評估,美光結合案的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依公平交易法第12條第1項規定,不須禁止結合。10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