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竊電索賄 台電人員涉貪起訴

2013年01月02日台灣
【新唐人2013年01月02日訊】(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2日電)台灣電力公司桃園區營業處前林姓稽查員,以業者竊電為名,暗示索取100萬元「擺平費」,今天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桃園地檢署指出,林姓嫌疑人在民國97年5月間前往楊梅市一家公司進行用電查核時,發現公司的電表外觀被撬開,有竊電之嫌。

林姓嫌疑人向業者表示,電表箱的封印鎖被撬開,疑似公司內部私下竊電;按照計算要賠償新台幣數百萬元,並且暗示對方若能拿出100萬元,就可以負責擺平。

公司主管拒絕繳錢了事,稽查人員見業者態度強硬,事後簽報台電公司,並追償354萬多元電費。

全案經公司向檢調單位檢舉,檢方調查後認為林姓嫌疑人有索賄情事,依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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