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04日訊】(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4日專電)疑似在菲律賓領海捕魚遭扣的兩艘台灣漁船,獲釋後經過將近8天的航行,今天凌晨平安返抵屏東東港。
東港籍漁船「進宏發號」與「德裕昇號」,去年12月10日在東納卯省(Davao Oriental)海域被菲方海上緝查小組逮捕,並拖到馬蒂(Mati)港扣押,經過中華民國駐菲代表處及旅菲台商的合力協助,12月27日上午11時人船獲釋,今天凌晨1時抵達屏東東港。
兩船家屬今天打電話向菲國友人報平安。
「進宏發號」與「德裕昇號」被指在菲國領海盜捕漁獲,被捕後,納卯市華國漁業公司董事長洪永華第1時間致電駐菲代表處求助,而洪永華本人也立即前往車程約兩小時的馬蒂港,探視兩船的台灣籍船長。
洪永華致函菲律賓漁業局長,請准兩船船長留在船上,免進當地看守所,而駐菲代表處也啟動「台菲漁船遭扣緊急處理機制」,透過正式管道、循合法程序與相關部門交涉,促使菲國漁業局行使行政裁罰權,讓全案免於進入司法程序。
此外,僑務委員施秋煌、台商黃立志也分別透過私人管道側面協助,還有熱心台商代墊漁船罰款,展現出旅外台商互助的精神。
菲國法律規定,外籍漁船只要進入菲國海域,即視同非法捕魚論,漁業局可徵收最高20萬美元的行政罰鍰,漁船還將被沒收拍賣。
「進宏發號」與「德裕昇號」各被科處行政罰鍰5萬美元,但避開了漁船被沒收的命運。
曾任民答那峨島台商會會長的洪永華提醒,菲國憲法規定天然資源由菲人獨享,台灣漁民捕魚時要注意航道,不要進入菲律賓的經濟海域。
東港籍漁船「進宏發號」與「德裕昇號」,去年12月10日在東納卯省(Davao Oriental)海域被菲方海上緝查小組逮捕,並拖到馬蒂(Mati)港扣押,經過中華民國駐菲代表處及旅菲台商的合力協助,12月27日上午11時人船獲釋,今天凌晨1時抵達屏東東港。
兩船家屬今天打電話向菲國友人報平安。
「進宏發號」與「德裕昇號」被指在菲國領海盜捕漁獲,被捕後,納卯市華國漁業公司董事長洪永華第1時間致電駐菲代表處求助,而洪永華本人也立即前往車程約兩小時的馬蒂港,探視兩船的台灣籍船長。
洪永華致函菲律賓漁業局長,請准兩船船長留在船上,免進當地看守所,而駐菲代表處也啟動「台菲漁船遭扣緊急處理機制」,透過正式管道、循合法程序與相關部門交涉,促使菲國漁業局行使行政裁罰權,讓全案免於進入司法程序。
此外,僑務委員施秋煌、台商黃立志也分別透過私人管道側面協助,還有熱心台商代墊漁船罰款,展現出旅外台商互助的精神。
菲國法律規定,外籍漁船只要進入菲國海域,即視同非法捕魚論,漁業局可徵收最高20萬美元的行政罰鍰,漁船還將被沒收拍賣。
「進宏發號」與「德裕昇號」各被科處行政罰鍰5萬美元,但避開了漁船被沒收的命運。
曾任民答那峨島台商會會長的洪永華提醒,菲國憲法規定天然資源由菲人獨享,台灣漁民捕魚時要注意航道,不要進入菲律賓的經濟海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