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摑他人 對方住院不治

2013年01月04日台灣
【新唐人2013年01月04日訊】(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4日電)張姓男子與人理論,賞對方4巴掌,對方住院近1個月後不治。法院認為死者之死與挨巴掌沒有關聯,依傷害罪判張男5個月。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有毒品前科的張姓男子去年9月30日凌晨,因懷疑被害人四處跟別人說他吸毒,因而找對方理論,並打了對方4巴掌。被害人當天晚上感到身體不適想吐,送醫住院20多天後不治,家屬因而控告張姓男子。

法官審理時,根據證人證詞,發現被害人是當天凌晨挨巴掌,當天上午到朋友家廚房曾跌倒,廚房內有多個水泥砌成的檯面,地板也是水泥地面,不能排除男子跌倒後頭部撞擊地面或堅硬物體的可能性。

此外,醫院報告以及醫師證詞指死者身體狀況較差,有多種慢性病。法官審酌張姓男子未特別施蠻力打巴掌,能否以張男打的4巴掌就導致被害人顱內出血、引起其他慢性病導致死亡,確有疑義,因此依傷害罪判張男有期徒刑5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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