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弊案聲押未准 花檢提抗告

2013年01月04日台灣
【新唐人2013年01月04日訊】(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縣4日電)花蓮地檢署偵辦LED路燈採購弊案,疑似涉案的潘姓縣議員遭聲請羈押未獲准,花檢今天提出抗告,並繼續傳喚相關人士到案。

花蓮地檢署昨天偵辦縣議員利用小型工程款協助4個鄉鎮採購LED路燈收取工程回扣弊案,花蓮潘姓縣議員在檢方偵訊後遭聲請羈押,但花蓮地方法院未裁准且當庭飭回。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今天表示,潘姓議員與花蓮卓溪鄉公所2名承辦公務員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因有串證、逃亡之虞,所以向地院聲請羈押禁見,但院方卻逕自認定3人無犯罪嫌疑重大情事,駁回檢察官的聲請。

許建榮指出,議員利用小型工程款收取回扣,屬於違背職務上的行為,檢察官已檢具經最高法院判決有罪確定的同類案件資料,向花蓮高分院陳明並提出抗告。

花蓮地檢署今天並指揮花蓮縣調查站和調查局北機站、東機站約40名調查官,兵分10路搜索花蓮南區4個鄉鎮公所和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等相關廠商,還傳喚花蓮2名縣議員、鄉公所承辦公務員和廠商等5人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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