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假發票案 北檢偵辦中

2013年01月05日台灣
【新唐人2013年01月05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5日電)北檢發言人黃謀信今天說,多名教授涉以假發票核銷經費案,因發票購買品項很多,查證較費時,全案尚未新增被告。

彰化地檢署查出多所國立大學的教授及研究人員涉嫌用假發票報帳核銷經費,或是在採購儀器時和廠商合謀浮報價格賺取差價,包括儀器業者及10多名教授、研究員被彰化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

除了彰檢,北部也有台北地檢署、板橋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廉政署等單位偵辦相關案件。

台北地檢署接獲檢舉,指多所國立大學有教授等教職員向廠商取得假發票核銷研究經費,並用於購買3C產品、禮券等,檢察官去年3月26日指揮調查局幹員搜索,並以被告身分約談22名教授、助理教授等教職員,同時傳喚20多名研究助理作證。

包括台大生化科學研究所副教授果伽蘭、台大物理治療學系助理教授簡盟月、台大會計學系助理教授曾智揚、台師大餐旅管理研究所教授孫瑜華、台師大地球科學系教授簡芳菁等人,被依貪污及偽造文書等罪嫌,以新台幣2萬元到8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黃謀信表示,檢方須釐清是否為假發票、發票所載品項是否如實、品項流向以及品項是否用於研究,礙於品項很多,須費時查證,目前持續偵辦中,全案尚未新增被告。

此外,中央研究院生物醫學科學研究所主任蕭雅文涉嫌向10家廠商索取不實發票,再向國科會及生醫所核銷請款的案件,北檢目前仍在偵辦階段。

北部地區與學術界有關涉貪案件,還包括台灣藝術大學校長謝顒丞涉嫌在設備採購案中,向廠商收取回扣,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全案目前由板橋地檢署偵辦中。

資深司法官表示,校長對於採購案有最後決策權,又具有公務員身分,以貪污論罪無疑,但教授是否有公務員資格並適用貪污罪?仍有待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