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財團法人 現行年終不一

2013年01月08日台灣
【新唐人2013年01月08日訊】(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8日電)經濟部所主管的財團法人高達39個,年終獎金發放獎金的形式也不大相同,部分比照公務機關,也有除了年終及考績獎金外,另發放績效獎金。

立法院朝野黨團昨天協商達成共識,自102年度起,政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年終獎金(包括工作獎金、考核獎金、考績獎金或績效獎金),應比照公務員標準考核發放。

經濟部明天將邀集主管各財團法人的工業局、國際貿易局、能源局、標準檢驗局、中小企業處、技術處及商業司等單位開會討論。

目前經濟部所屬39個財團法人中,常舉辦大型展覽、海外拓銷及招商活動的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幾乎比照公務機關發放,年終獎金1.5個月,考績獎金依考績評比發放,平均1.1至1.2個月,並無績效獎金。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部分,除了1個月的年終獎金、0.5至1個月考績獎金外,另有1筆績效獎金,若達成當年營運目標,最高可領2.6個月,合計最多可領4.6個月。

中衛發展中心方面,若有盈餘,平均可領0.7個月營運獎金,年終獎金約1個月,端午及中秋各發半個月獎金。

至於工研院也有績效獎金的制度,工研院解釋,績效獎金為內部激勵員工重要管理措施,為人才延攬與留才工具,主要為服務民營公司收入結餘來提列,並非來自於政府所編列預算來發放,因此若當年度沒有結餘則不發放績效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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