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08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8日電) 台灣金控董事長劉燈城今天表示,台灣金控是賺錢單位,因此在討論績效獎金時應該考慮績效及市場特性,但如果形成政策,就會配合。
劉燈城今天參加金融總會所舉辦「2013年國際金融市場展望」研討會,會後接受媒體採訪時做以上表示。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7日達成共識,國營事業(含官股銀行)有盈餘才可發放績效獎金,但不得超過1.2個月。
劉燈城表示,台灣金控去年加上員工利息負擔,稅前盈餘達165億元,每股賺超過2元,是賺錢的單位,所以在考量績效獎金時,應該考慮不同的績效,以及一般銀行所發的年終獎金,有不同產業的市場特性。
但他強調,若形成政策,就會尊重並比照辦理。
劉燈城今天參加金融總會所舉辦「2013年國際金融市場展望」研討會,會後接受媒體採訪時做以上表示。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7日達成共識,國營事業(含官股銀行)有盈餘才可發放績效獎金,但不得超過1.2個月。
劉燈城表示,台灣金控去年加上員工利息負擔,稅前盈餘達165億元,每股賺超過2元,是賺錢的單位,所以在考量績效獎金時,應該考慮不同的績效,以及一般銀行所發的年終獎金,有不同產業的市場特性。
但他強調,若形成政策,就會尊重並比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