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收回扣 五峰鄉長遭訴

2013年01月12日台灣
【新唐人2013年01月12日訊】(中央社記者林瑞益新竹12日電)新竹縣五峰鄉長葉賢民涉嫌收取廠商回扣近新台幣100萬元,檢方調查後,共起訴葉賢民等10多人。

起訴書指出,葉賢民從民國99年3月上任後,利用鄉長掌控給付廠商工程款最終核章的權限,向廠商暗示「支票章子很重,蓋不下去」等,透過祕書高瑞馨向廠商收取工程技術服務費的3至8%回扣,每次約3至15萬元不等。

檢調查出,從99年起至去年為止,合計有49件工程發包給熟識、特定廠商承包,決標金額高達1億4000多萬元,葉賢民收到的回扣近100萬元。葉賢民等人還去有女侍陪伴的小吃店尋歡,高瑞馨與約聘人員羅煥翔等到中國大陸旅遊、買春,都是由廠商買單。

檢方表示,葉賢民等除找特定廠商合作,護航助其拿下標案外,事後收取回扣,並在驗收前通知廠商會到何處地點鑽探驗收,幫忙放水。

起訴書指出,目前還在羈押中的葉賢民、高瑞馨等人原先否認涉嫌貪汙,但看檢調人員蒐證齊全,包括以針孔攝影機拍下官員尋歡作樂的影像,加上廠商指證及帳本等證據,葉賢民等人向檢方坦承收賄,並希望透過自白犯罪換取減刑。

檢方認為,葉賢民、高瑞馨等人是依法執行公務的公務員,涉嫌就經辦工程收取回扣罪;主計室主任李如載、建設課長曾文光、約聘人員羅煥翔等人涉嫌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把5人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涉嫌送錢的林姓、黎姓等8名廠商及包商員工,依交付賄賂罪嫌起訴,但檢方認為廠商都自白犯罪,並配合偵辦,向法官請求減輕或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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