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月15日訊】(新唐人記者易聞綜合報導)近日,Reddit 聯合創始人、web.py設計者亞倫·施瓦茨(Aaron Swartz)在紐約自殺身亡。這位電腦奇才,廣受讚譽,同時也備受爭議,他的英年早逝在令人遺憾之餘,也再次引起了對其死因的猜測。
才華橫溢
在互聯網領域,才華橫溢的施瓦茨曾經令眾人刮目相看,被稱作“數字時代的羅賓漢”。
2001年,施瓦茨參與創造新版RSS 1.0規則,使博客帖子、文章和視頻能夠方便的在網絡上傳播。這一年,他年僅14歲。
2002年,施瓦茨與互聯網先驅蒂姆·伯納斯-李(Tim Berners-Lee)等人合作,通過語義網來強化互聯網,組織網頁內容,使用戶能夠通過在線申請,共享和重複使用基礎數據。同時,他還加入了一個由程序設計員、律師和政策學究組成的團隊,推出了知識共享(Creative Commons)計劃,免費共享信息,操作簡單易用。
施瓦茨還加入W3C 組織的RDF 工作組,創建Infogami(後與Reddit 合併)軟件公司。之後,他又創立Open Library,與約翰·格魯伯(John Gruber)共同設計了Markdown 排版語言。
2006年前後,施瓦茨獲得了國會圖書館持有的一整套圖書書目數據。他認為,圖書館目錄部收取高額費是不公平的,因為提供這些在美國境內不受版權保護的信息本來就是政府的工作。
於是,施瓦茨把這套數據放在了“開放圖書館”(the Open Library)。 “開放圖書館”的目的是為每一部現有圖書提供一個條目,作為互聯網檔案館的一部分。
《經濟學人》分析認為,施瓦茨的真正使命是爭取網絡信息自由。他合夥創辦了“要求進展”(Demand Progress)小組,在爭取網絡信息自由活動中起了重要作用。
施瓦茨所做的一切幾乎都是無償的。 Reddit是唯一的例外。 2006年,施瓦茨及其同僚通過《時尚》(Vogue)等著名時尚生活雜誌以及流行社交新聞網站,收穫了一筆財富。施瓦茨後來似乎對此感到痛悔。
施瓦茨曾表示,他無論如何不是一個善於企業經營的人,也不是一個和誰交談就依賴於誰的人。幾個月後,他退出了。
施瓦茨的好友勞倫斯·萊斯格(Lawrence Lessig)說,“亞倫一生中從未做過任何'為賺錢'的事……他只為公益工作,一貫如此,至少他是這樣想的。他聰明,有趣,是個天才兒童,一個靈魂、良心、問題的源泉。”
備受爭議
施瓦茨不滿聯邦法院文件必須付費,才能在“公共存取法院電子記錄(PACER)系統”中得到。於是他在2009年利用暫時的免費登錄,取回了“公共存取法院電子記錄”中長達500米的文件,並把文件放到由卡爾·馬拉默德(Carl Malamud)創辦的public. resource.org網站上。馬拉默德素來倡導網絡信息自由,同樣是著名的互聯網公共圖書管理員。
聯邦調查局對此事展開調查,但沒有提出起訴。
2011年,時為哈佛研究員的施瓦茨,又因涉嫌非法侵入收費的學術期刊文庫JSTOR而被逮捕。檢察官稱,施瓦茨在麻省理工學院的配線間安裝了一台筆記本電腦,用假名登錄對教工和學生免費開放的訂閱機構。如果罪名成立,他將面臨35年監禁和一百萬美元罰款。但檢察官對於應否給施瓦茨定罪,各持己見。
有媒體認為,施瓦茨作為一名黑客,他的分享精神毋庸置疑,且值得稱頌。但他確實有點僭越規矩和“漠視”版權了,這也導致了某些機構和個人對他的不滿。畢竟施瓦茨所下載和分享的都是學者的智慧和期刊的財產。
著名網絡理論家和學者、施瓦茨的好友兼導師勞倫斯·萊斯格(Lawrence Lessig)認為,證據足以說明,他這位得意門生的行為在道義上,是錯了。理應受到輕微的懲罰。
專家亞歷克斯·斯坦默斯(Alex Stamos)作為一名辯護證人,也形容施瓦茨的行為“輕率”,但不是犯罪。
死因成謎
一些媒體認為,坐牢或許是施瓦茨自殺的誘因。不過,把施瓦茨的死因歸於一方,是否過於簡單粗暴呢?
自由網絡開發人(Freelance Web Developer)的丹尼爾·斯托達特(Daniel Stoddart)評論說,五年前,亞倫開始受到壓抑症的困擾。他曾在自己的博客上寫過自殺筆記。 “有這樣一個時刻,世界似乎開始緩慢下來,無數的細節變得明亮、令人痛苦,這時,人生變得不再有價值。”
也有分析說,世界上最有創造性的頭腦,往往也孕育著毀滅自己的想法。天才詩人歌德,在年輕時也曾陷入同樣的心理狀態。
十年前,施瓦茨以其特有的先見之明建立了一個網頁,指定一位虛擬的遺囑執行人,指示他將其硬盤公開。這成為施瓦茨短短一生中,留給網上共享的最後一份禮物。
才華橫溢
在互聯網領域,才華橫溢的施瓦茨曾經令眾人刮目相看,被稱作“數字時代的羅賓漢”。
2001年,施瓦茨參與創造新版RSS 1.0規則,使博客帖子、文章和視頻能夠方便的在網絡上傳播。這一年,他年僅14歲。
2002年,施瓦茨與互聯網先驅蒂姆·伯納斯-李(Tim Berners-Lee)等人合作,通過語義網來強化互聯網,組織網頁內容,使用戶能夠通過在線申請,共享和重複使用基礎數據。同時,他還加入了一個由程序設計員、律師和政策學究組成的團隊,推出了知識共享(Creative Commons)計劃,免費共享信息,操作簡單易用。
施瓦茨還加入W3C 組織的RDF 工作組,創建Infogami(後與Reddit 合併)軟件公司。之後,他又創立Open Library,與約翰·格魯伯(John Gruber)共同設計了Markdown 排版語言。
2006年前後,施瓦茨獲得了國會圖書館持有的一整套圖書書目數據。他認為,圖書館目錄部收取高額費是不公平的,因為提供這些在美國境內不受版權保護的信息本來就是政府的工作。
於是,施瓦茨把這套數據放在了“開放圖書館”(the Open Library)。 “開放圖書館”的目的是為每一部現有圖書提供一個條目,作為互聯網檔案館的一部分。
《經濟學人》分析認為,施瓦茨的真正使命是爭取網絡信息自由。他合夥創辦了“要求進展”(Demand Progress)小組,在爭取網絡信息自由活動中起了重要作用。
施瓦茨所做的一切幾乎都是無償的。 Reddit是唯一的例外。 2006年,施瓦茨及其同僚通過《時尚》(Vogue)等著名時尚生活雜誌以及流行社交新聞網站,收穫了一筆財富。施瓦茨後來似乎對此感到痛悔。
施瓦茨曾表示,他無論如何不是一個善於企業經營的人,也不是一個和誰交談就依賴於誰的人。幾個月後,他退出了。
施瓦茨的好友勞倫斯·萊斯格(Lawrence Lessig)說,“亞倫一生中從未做過任何'為賺錢'的事……他只為公益工作,一貫如此,至少他是這樣想的。他聰明,有趣,是個天才兒童,一個靈魂、良心、問題的源泉。”
備受爭議
施瓦茨不滿聯邦法院文件必須付費,才能在“公共存取法院電子記錄(PACER)系統”中得到。於是他在2009年利用暫時的免費登錄,取回了“公共存取法院電子記錄”中長達500米的文件,並把文件放到由卡爾·馬拉默德(Carl Malamud)創辦的public. resource.org網站上。馬拉默德素來倡導網絡信息自由,同樣是著名的互聯網公共圖書管理員。
聯邦調查局對此事展開調查,但沒有提出起訴。
2011年,時為哈佛研究員的施瓦茨,又因涉嫌非法侵入收費的學術期刊文庫JSTOR而被逮捕。檢察官稱,施瓦茨在麻省理工學院的配線間安裝了一台筆記本電腦,用假名登錄對教工和學生免費開放的訂閱機構。如果罪名成立,他將面臨35年監禁和一百萬美元罰款。但檢察官對於應否給施瓦茨定罪,各持己見。
有媒體認為,施瓦茨作為一名黑客,他的分享精神毋庸置疑,且值得稱頌。但他確實有點僭越規矩和“漠視”版權了,這也導致了某些機構和個人對他的不滿。畢竟施瓦茨所下載和分享的都是學者的智慧和期刊的財產。
著名網絡理論家和學者、施瓦茨的好友兼導師勞倫斯·萊斯格(Lawrence Lessig)認為,證據足以說明,他這位得意門生的行為在道義上,是錯了。理應受到輕微的懲罰。
專家亞歷克斯·斯坦默斯(Alex Stamos)作為一名辯護證人,也形容施瓦茨的行為“輕率”,但不是犯罪。
死因成謎
一些媒體認為,坐牢或許是施瓦茨自殺的誘因。不過,把施瓦茨的死因歸於一方,是否過於簡單粗暴呢?
自由網絡開發人(Freelance Web Developer)的丹尼爾·斯托達特(Daniel Stoddart)評論說,五年前,亞倫開始受到壓抑症的困擾。他曾在自己的博客上寫過自殺筆記。 “有這樣一個時刻,世界似乎開始緩慢下來,無數的細節變得明亮、令人痛苦,這時,人生變得不再有價值。”
也有分析說,世界上最有創造性的頭腦,往往也孕育著毀滅自己的想法。天才詩人歌德,在年輕時也曾陷入同樣的心理狀態。
十年前,施瓦茨以其特有的先見之明建立了一個網頁,指定一位虛擬的遺囑執行人,指示他將其硬盤公開。這成為施瓦茨短短一生中,留給網上共享的最後一份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