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通過槍管法案 全美最嚴

2013年01月16日大紐約
【新唐人2013年01月16日訊】在桑迪胡克小學槍擊慘案發生一個月之際,紐約州參院和紐約州衆議院,先後表決通過了州長庫莫提出的名為“彈藥安全和槍支強執”,簡稱“NY SAFE”的槍管法案。使紐約州成爲全美第一個在槍案後執行最爲嚴格的槍支管理法案的州。

紐約州順利的通過了全美國最嚴厲的槍管法案。在槍支管制方面,紐約州立法者一項以嚴厲著稱,最新的槍管法案的通過,更進一步的堵住了目前法律在槍支管理方面的漏洞。

最新的槍管法案規定,任何個人在購買大量彈藥時,必須立即接受當局強制性的背景檢查。奧羅拉槍擊案的兇手,霍姆斯在網絡上購買了6000發子彈,用於日後的作案行兇,很遺憾,他的行為並未立即引起當局足夠的重視。

新的槍管案出臺以前,擁有1994年以前生產的,彈夾裝有10發子彈以上的槍支是合法的﹔現在,新的法律規定,這些94年以前生產的,含大量彈藥的槍支必須在一年之內賣給紐約州或地方政府。同時,新法律規定,槍支彈夾裝彈量限制在7發子彈以內。桑迪胡克小學槍殺案兇手亞當•蘭扎使用的是AR-15自動步槍,這種武器配有內含30發子彈的彈夾,亞當•蘭扎當時攜帶了多個這樣的彈夾行兇。新的法律也規定,在校園內持有任何類型的槍械,都會被判有重罪。

新的槍管案對武器改裝也重新做了規定。以前,槍支所有者可以對槍支進行2種以內的軍事改裝,如,裝配滅焰器,刺刀或配置折疊式槍托。這些改裝便利了槍手射擊。新法規定,槍支所有者只能對槍支進行一種軍事改裝。

韋伯斯特條款也加入了新的槍管法案。幾個星期以前,兇手威廉‧斯賓格勒埋伏槍殺了兩名消防人員,新的法案規定,任何人向先期應急人員開槍射擊,將被判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紐約州一家地方報紙《新聞日報》曾公布了紐約市幾個郡所有手槍許可證持有者的姓名和地址,新的槍管法案對此作出回應,規定了手槍許可證持有者的私人信息受到保護。

新唐人記者謝安瀾在紐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