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司法官 第一試擬合併

2013年01月19日台灣
【新唐人2013年01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0日電)司法官考試與律師高考第一試都是測驗題,考科相同,有8成考生是重複報考,考選部正研擬將司法官與律師的第一試合併舉行。

現行的律師高考採二試,第一試測驗題,以全程到考的33%及格,進入第二試申論試題;司法官則採三試,第一試同樣要經過測驗題門檻篩選,擇優錄取前33%進入第二試申論試題,司法官並有第三試口試。

考選部評估,司法官、律師的第一試合併舉行,可減輕考生負擔;考選部為此拜會過學界、業界,各方都有正面回應,考選部日前再找專家學者開會,擬具初步共識,考選部規劃推動修法,提報考試院討論,完備法制程序後,儘速實施。

與會人士指出,現在司法官與律師是分別考試,不過,兩項考試重複報考比率高達8成,而且能考上司法官的考生,通常也能考上律師。

司法官與律師的第一試,考科相同,考試時間接近,考生通常兩個考試都報名,考完司法官後,隔2週,再去應律師考試。

考選部統計,101年司法官有7488人報考,及格75人,律師有1萬0249人報考,及格915人,同時考取律師及司法官的重榜人數有41人。

與會人士說,依考選部規劃方向,將司法官、律師考試第一試合併舉行;考生報名時,選擇要考司法官、或律師、或者兩個都考,司法官與律師的第一試同時舉行,考同一份考卷,通過第一試的考生,接下去再分別應試司法官、律師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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