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季敏涉貪案 胞兄及廠商認罪

2013年01月21日台灣
【新唐人2013年01月21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1日電)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貪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準備程序庭,黃季敏胞兄黃文宙及廠商王經武、陸重光、鍾素梅等人出庭。

台北地檢署偵辦黃季敏等人涉嫌在辦理消防署民國91年到95年度採購防災救難器材收受賄賂,認定黃季敏收受新台幣1924萬元,去年12月依貪污等罪嫌起訴,求處無期徒刑。

黃文宙及廠商王經武、陸重光、鍾素梅等人,一併被依貪汙及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嫌起訴。

台北地院今天開庭,針對黃文宙及王經武、陸重光、鍾素梅、消防署前科員羅財全被起訴的事實釐清,整理爭點。

黃文宙及王經武、鍾素梅、羅財全均承認犯罪,陸重光僅承認違反政府採購法部分,行賄罪部分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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