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掏空金尚昌 林鴻明遭訴

2013年01月23日台灣
【新唐人2013年01月23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3日電)台北101前董事長林鴻明等人涉嫌掏空金尚昌公司案,台北地檢署認定不法所得逾10億元,今天偵結起訴林鴻明等4人。

檢調接獲檢舉指出,金尚昌開發公司涉嫌在民國88年間向中聯信託貸款新台幣18億元,並以淡水地區大批土地作為擔保,因未依約還款,擔保土地遭中聯信託以不良債權方式以12億元轉賣給其他建設公司;金尚昌未將這筆交易在財報上揭露,涉嫌掏空資產且違反證交法。

檢調查出林鴻明是金尚昌公司的實際負責人,9月間約談他後認定涉犯重罪、不法所得逾億,有逃亡、串證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檢方指出,經清算全案不法所得逾10億元,今天將林鴻明、金尚昌總經理陳祈蒼、財務長董翠華及宏國建設副總經理林南聰等人,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嫌起訴。

檢方表示,因全案卷證較為複雜,截至中午為止,書類尚未製作完成,將於下午公開說明起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