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河北維權人士郭起真揭露滄州公安制造冤案

【新唐人2013年1月25日訊】1月24日,河北滄州市維權人士郭起真投書本臺,揭露滄州公安制造的冤案。主要內容如下:

本人今年年滿五十五歲,71年年僅十三歲,初中僅僅上了半年,就輟學正式參加了工作。中央電視台和大陸的所有媒體,在普通的百姓觀念中,可以說就是正義的化身和我們這一代人的精神導師、精神支柱!

十九年前的94年,本人因對原河北滄州市房管所所長馬桂臣利用職務之便,侵吞三套公有商品樓房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行過堅決地抵制、忠告和向有關部門反映,使其懷恨在心,便抓住因工作中發生的幾句口角,借題發揮,勃然大怒,立即在大庭廣眾之下聲嘶力竭的狂叫:「快給公安局打電話,將郭起真關起來!」

面對馬桂臣這個曾擔任某市長祕書,工作作風一慣專橫跋扈、不可一世的貪官,沒有絲毫的膽怯——我堅信這不是三十年代黑幫橫行的上海灘,所有的媒體都是與邪惡抗爭的堅強後盾和堅強的精神支柱。然而,在河北滄州這個歷史林沖發配、草寇出沒的窮鄉僻壤,歷史上素有「鏢不喊滄」,湧現出無窮震驚世界的武術大師,但在這個「權為民所有」「人民至上」「人民翻身做主人,過上幸福生活」、天高皇帝遠的地方,邪惡勢力猖獗的程度也足以令你刮目相看——我立刻被抓到滄州運河公安分局,隨之而來的是被公安收審、被逮捕、被判刑(滄州市新華區法院扣押法定時間內的上訴),繼而被開除公職。

更令你跌破眼鏡和令每一個尊重生命的人震驚的還是96年,河北滄州發生特大殺人案,兩名即將走進婚姻殿堂的年青人被殺害,六天後滄州電視、報紙全方位報導破獲特大殺人案並抓獲兩名殺人歹徒。

被滄州公安非法關押兩次的我,雖然不能說熟知公安辦案之精髓,但公安行業少數人利用掌握的特權無法無天,橫行鄉裡魚肉百姓為非作歹,也早已是司空見慣,所以對媒體所報導如此迅速地破獲特大殺人案,產生巨大的懷疑。

98年4月對滄州引起軒然大波的特大殺人案中逮捕關押兩嫌疑人的疑問和無罪推理連同我蒙受的委屈,撰寫了數萬字(八十三頁稿紙)推理分析,用掛號信寄往中央電視台和當時擔任總書記的江澤民。然而,滄州這個在中國歷史上舉足輕重的武術之鄉的公安老爺們,在接到公安部和媒體督辦和糾正錯案指示,沒有積極地糾正和立即採取補救措施,卻對我進行非法的監控,限制自由。

98年底,北京召開會議期間,監控我的公安人員公開承諾:給我愛人和八歲兒子辦理農轉非戶口,等等;監控我的公安人員乘坐閃爍著警燈的警車追至二哥家,滄州市派出所所長、指導員和政法委書記和一位自稱是滄州市公安局督察大隊長的人大言不慚的向我承諾:「我與你們所長關係不錯,只要你不再控告你們所長馬桂臣利用職權竊取三套公有商品樓房,也不在互聯網上撰寫文章涉及特大殺人案,不再對所判的緩刑上訪和撰寫涉及滄州特大殺人案文章,我們可以恢復你的工作。」最後竟然斬釘截鐵地叫囂道:「我與所長馬桂臣姑爺的(在滄州市房管局工作)關係也不錯。」

乖乖!堂堂的滄州市公安局的督察大隊長,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屈尊攀附有市長祕書背景的所長,淪為落到為貪官「保駕護航」的打手和保鏢。……

99年被當作特大殺人犯逮捕關押三年的兩名無辜百姓,終於在上級和媒體的強力關注下無罪釋放。事實勝於雄辯,事實顯然也證明我向媒體的反映的案情推理準確無誤。

然而,由於辦理滄州特大殺人案的相關人員,沒有及時的糾正將無辜的百姓關押的事實,造成受害人的母親99年氣絕身亡的悲劇!而製造這起特大殺人案的相關人員,為了掩蓋其滔天罪行,達到永遠的欺騙滄州數百萬人民,竟然對我進行曠日持久、無所不用其及的打擊報復:每逢中央召開會議或滄州舉行重要活動,都要用暴力限制我的自由,對我妻子兒子長期的進行騷擾和恫嚇,反覆三次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關押,扣押二十八本日記,扣押物品不刑具扣押憑證,扣押本台電腦,祕密竊取或搶劫室內的上訪重要證據和貴重物品,綁架到石家莊,強製做精神鑒定,暴力阻止我到滄州市委上訪,導致我爬到公安局院內通訊塔跌落摔成重傷,不久,96年製造滄州特大殺人案的原班人馬,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將本人關押在黑監獄刑訊逼供四天四夜,最終判處本人四年徒刑;為阻止我愛人自由進行粗暴的限制,為阻止我愛人上訪進行軟硬兼施,承諾「只要不上訪不接收記者採訪,給你坐監獄的丈夫和未成年的兒子辦理城市低保、養老保險、每月在街道開六百元生活費、再給五萬元補助!」做賊心虛的相關人員為阻止我愛人上訪和接收記者採訪做到萬無一失,竟然對我愛人進行非法拘禁長達一個多月!

尊敬的各位朋友們,我從1994一個三十六歲的壯年,為討一個公道,如今早已是到了兩鬢斑白的2013年!時間跨越了近二十年!人生有幾個二十年?人生三十歲到五十歲,是男人生命中最寶貴的二十年,而我在這漫長、短暫、珍貴的十九年期間,卻用來進京告狀多達四十五次之多,而每次去北京告狀,第一個要去的地方就是北京中央電視台!走遍了區、市、省、政府和信訪及檢察院、法院,在網上給擔任總書記胡綿濤發表十一封公開信,即便是在2010年忍辱服刑滿釋放後,也是在得知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QQ號的第一時間,加為好友,將寫的所有文章在第一時間首發到焦點訪談。

前不久最高法院副院長公開表示:趙作海樣的冤案在所難免!為了充分證明其論點,列舉了澳大利亞和台灣的個案,當作無可辯駁的確鑿論據。

其實,自從2004年大陸媒體報導佘祥林和趙作海案之後,媒體公開報導的類似案件就高達六十余起!(QQ1505698042空間內的申訴狀內刊登著所有受害人的真空姓名)。據最新消息:97年7月11日杭州中院以搶劫罪判處陳建陽、田偉冬死刑;以搶劫罪判處王建平、朱又平死緩;田孝平無期。
2012年杭州警方在偵辦案件時發現一嫌疑人指紋與此前殺人搶劫案發現場指紋相同。雖然此案還沒有確認被槍殺的陳、田和其餘受刑人員被無辜的,但極有可能也是一起冤案!

而滄州2010年又發生一起殺人案,而神通廣大的公安自然是輕車熟路地將被害人的丈夫當作殺人犯逮捕歸案,關押兩年之後,不得不無罪釋放!這難道是我信口雌黃嗎?在此我真的願意被大家認定是嘩眾取寵的捕風捉影,至少不會給蒙冤受辱的百姓帶來莫大的災難……

由於河北滄州公安製造的駭人聽聞的人命血案沒有得到相關部門的重視和追究,更使得一些人和將無辜的百姓當作殺人犯的辦案人員肆無忌憚對我進行長達十五年的殘酷打擊迫害!終於在今天收到了可提供公款吃喝的線索,並且立即調查採訪的信息。感激涕零之余我想說,就沒有比公款吃喝還重要的事更值得關注採訪嗎?僅僅因為向相關部門舉行本單位領導的腐敗行為和向媒體揭露一起由公安機關製造的冤案,卻遭到了十五年的殘酷迫害,這人命關天的血案,難道比公款吃喝更重要嗎?是不是中國人的生命就是天生的下賤?中國還要發生多少趙作海樣的冤案,才能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才能夠得到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像重視公款吃喝的一樣重視?

有河北滄州公安如此的草菅人命,有最高院身居高位、卻對人民毫不負責和最起碼的責任心的最高院院長組成的政府一條龍辦案,也許真的不應該說是錯案難免,而是趙作海樣的冤案在大陸沒有層出不窮的普遍存在,那才是咄咄怪事!作為政府的高級官員還恬不知恥地拿澳大利亞、台灣做比,你還有點人心和良知嗎,你就不怕報應嗎?在這個地球上,有哪個國家和地區像我們這裡如此頻繁地出現佘祥林、趙作海?你作為一個從事法院工作的高級官員,就不感到痛心和羞愧嗎?在此斗膽建議您這個最高院的院長,如果還想做官,最好還是首先普及些最起碼的專業知識,增強一點社會責任感。你應該比任何人都清楚,製造趙作海冤案的所有辦案人員得到的所有懲罰,沒有趙作海服刑的零頭多!這辦理「錯案」幾乎零風險,怎麼會使其得到震懾和遏止?

警察辦理類似趙作海案出錯,無疑就意味著人頭落地或面臨幾十年的徒刑,而製造冤案的警察老爺失誤、瀆職所受到的懲罰卻微乎其微,這怎麼能夠減少或徹底剷除類似令每一個生活在大陸的人不寒而慄?「國家主人」的生命如此的廉價,又怎麼不能成為惡警們邀功請賞和升官發財的捷徑?

大年即將來到,在這裡我向境內外所有長期關注、關心和支持的人們——你們在漫長的二十年當中,為我們全家所提供了大量的物質和精神及道義的支持——表示最誠摯的問候和最衷心的感謝!而我有生之年唯一能夠報答大家就是對滄州特大殺人案義無反顧的關注,並竭盡全力地向世界講真相,不管為此付出多麼的代價,都有義務和責任為使數以百萬的滄州人民和全國人民不再被蒙蔽,為凈化這片熱土,做出努力,以此杜絕後患。也請大家拭目以待這起人神共憤的案件的最終發展。藉此請允許我在這裡給大家拜個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