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舊布新 回收汰舊燈泡妥包裝

2013年01月29日台灣
【新唐人2013年01月29日訊】(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9日電)環保署今天說,新春將至家戶除舊布新,提醒汰換老舊燈管燈泡時,記得在回收前為它們「穿衣戴帽」,避免回收運送碰撞破損。

市售日光燈或俗稱省電燈泡的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及緊密型螢光燈管,因不易清除處理且含有害物質汞,是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回收廢棄物,須和一般垃圾分開回收。

環保署指出,廢燈管燈泡經處理後,可回收銅、鐵、鋁等金屬及玻璃、塑膠等物質,而回收的汞及螢光粉,經妥善處理後也可重新裝填製成再生燈管。

玻璃材質的廢燈管燈泡在回收清運過程中,如果沒有包裝保護並妥善貯存,易在後續清運、貯存、分類過程中破損,玻璃碎片會割傷回收清潔人員,有害物質汞逸散到環境中,也會危害人體健康及生態環境。

環保署提醒,民眾更換燈管燈泡時,應馬上將廢燈管燈泡直接放入新品的包裝紙套或紙盒中,或利用水果網套、氣泡袋等緩衝素材強化保護,就能大幅降低破損機率。

環保署指出,住宅社區或機關行號設置廢燈管燈泡回收設施,應採用長形塑膠箱或木箱等可加蓋的堅固貯存容器,避免收集暫存的廢燈管燈泡傾倒或破損。此外,定期送交回收商或處理廠,也能減少貯存過程破損的機率。

環保署說,每個人多一分用心,不僅是對回收清潔人員的體恤,更能保護環境,珍惜稀有資源。相關回收資訊可打環保署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您幫我,清一清)或上資源回收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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