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山非法打獵 警移送6人

2013年02月04日台灣
【新唐人2013年02月04日訊】(中央社記者林瑞益新竹4日電)張姓等6名泰雅族原住民到新竹縣五峰鄉山區非法打獵,警方起出一批動物屍體與土造長槍、子彈,訊後移送偵辦。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今天說,張姓等6名男子到大鹿林道天頓山區打獵,警方昨晚趁他們要下山時到場埋伏,現場還聞到燒烤動物屍體的氣味,循線找到一批山羌、飛鼠屍體與土造長槍3把、子彈65顆、火藥等證物。

張嫌等人供稱,因為要過年了,所以上山打獵,將獵物帶回部落給家人,沒有販售圖利。警方表示,山羌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屬於二級保育類動物,若違法獵捕,依野生動物保育法最重可罰款新台幣100萬元,呼籲民眾勿非法打獵。

警方說,6人中有一名未成年少年,訊後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等分別移送新竹地檢署與新竹地院少年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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