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清標抗告駁回 年後入監服刑

2013年02月05日台灣
【新唐人2013年02月05日訊】(中央社記者黃進恭台中5日電)前立委顏清標因酒帳等案,合併執刑7年,他抗告遭駁回。台中地檢署今天表示,已送出傳票,顏清標須在2月19日入監報到。

台中高分院今天近中午11時收到顏清標案裁定書,依照流程,下午3時再轉送台中高分檢,高分檢再發交台中地檢署執行,台中地檢署下午4時收到裁定書。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熙表示,收到裁定書後,傍晚5時立即發出執行命令通知書也就是傳票,,由轄區警方通知顏清標,得在2月19日下午3時30分向台中地檢署執行科報到,隨即發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