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不動產收益率 公會訂規範

2013年02月26日財經
【新唐人2013年02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6日電)壽險公會召開理監事會議討論投資不動產收益率要超過2.875%相關規範,建議收益率須以會計帳為原則、且租期5年內免租期不可超過6個月;租期超過5年者,不可超過10%。

壽險公會今天召開理監事會議,研訂國內不動產投資作業處理規範,以補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對保險業投資不動產應即時利用並有收益的爭議,及解決檢查業務後發現缺失事項。

壽險公會訂立,未來不動產投資收益率必須回歸會計帳為原則,分子以財報已經扣除應繳的稅的現金流量作為租金收入;成本部分則是資產負債表中不動產的價值計算。

壽險公會表示,依照新的規範計算,台北市內的商用不動產還滿難達到收益率2.875%。

免租期的訂定,壽險公會表示,若租期在5年以下,免租期不可以超過6個月;若租期在5年以上,不可以超過租期10%。壽險公會也要求,壽險業投資不動產要有明確的鑑價機構遴選規範與鑑價報告的檢核程序等。

壽險公會表示,理監事會議所討論的自律規範內容,還需要與金管會協商,壽險業投資不動產才可能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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