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裡輪暴男被害人受訪光碟呈堂

2013年03月07日社會
【新唐人2013年03月07日訊】(中央社記者何宏儒新德裡7日專電)印度德裡高等法院法官今天裁定,去年12月德裡巴士輪暴案男性被害人今年1月間接受電視台訪問的1張光碟,可做為速審法庭呈堂證據。

去年12月16日德裡巴士輪暴案引發印度全國怒火並受到全球關注,1個速審法庭正就5名成年被告遭控罪名聽取證人證詞。

主嫌巴士駕駛芮姆(Ram Singh)和他的兄弟穆克什(Mukesh Singh)聲請使用男性被害人接受電視台採訪、1月4日播出內容所製成的光碟做為呈堂證據,遭速審法庭駁回。

代表德裡警方的特別檢察官克瑞希南(Dayan Krishnan)先前以法院禁止媒體報導性侵案的審判過程為由,認為訪問屬違法,主張這張光碟不得呈堂,獲速審法庭採信。法官諭令不得將這張「遭到質疑」的光碟呈堂製做成法庭紀錄。

芮姆的辯護律師安南德(V.K. Anand)移請德裡高等法院裁示,今天獲法官米塔(G.P. Mittal)同意。

速審法庭法官肯納(Judge Yogesh Khanna)2月2日依印度刑法對5名成人被告裁定謀殺、輪暴、綁架等12項起訴罪名;5人當庭矢口否認所有罪狀。肯納2月5日開始聽取本案80名證人的證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