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武器管制 國軍致力地區和平

2013年03月13日時政
【新唐人2013年03月13日訊】(中央社記者陳培煌台北13日電)四年期國防總檢討宣示遵守武器出口管制規範;國防部表示,政府早在1998年已有相關規定,再度宣示是表達對地區和平穩定的負責任態度。

國防部今天召開記者會說明「四年期國防總檢討(QDR)」。依據國防法規定,國防部在新任總統就職後10個月內提出QDR,屬國防部最高戰略指導文件。國防部在民國98年3月完成第一版QDR,本次公布第二版報告。

報告指中華民國遵循國際規範,致力提升亞太地區和平穩定,奉行不生產、不發展、不取得、不儲存核子武器,僅發展防衛性武器系統,並嚴格遵守武器出口管制規範。

國防部戰規司長成雲鵬回應媒體詢問時說明,中華民國非「飛彈科技管制協定(MTCR)」簽約國,但國家政策是遵循國際規範,提升亞太地區和平穩定。經濟部在1993年已制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管理法源,隨後並全面實施。

此舉是否會影響國防部軍備局中山科學研究院飛彈的研究與發展;軍備局長金壽豐中將表示,中科院從成立至今幾十年來,從來沒有拒絕或排斥過任何一個國際協助的機會、管道,或引進國際科技技術能力的機會。

他強調,事實證明,中科院幾十年來發展自我防衛武力絕大多數成就是靠自身的辛苦耕耘。

國防部軍政副部長楊念祖表示,世界上仍然存在大規模毀滅武器擴散問題,中華民國要與國際接軌,要做一個安全負責任的國家,就要展示在國際上能夠遵守具有共識的國際規範,展現中華民國是國際和平締造者,此一精神與用意符合國防與外交力量的展現。

另外,有關報告提及的南海問題,楊念祖說明,總統馬英九提出的「東海和平倡議」與南海政策相輔相成,中華民國是和平締造者,適時維護主權,讓其他國家了解相關用意與作為,並利用各種方式化解誤解或誤判,增進雙贏契機,達到維護主權完整並促進地區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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