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4日電)高雄市某大學陳姓女僑生郵寄包裝紙上書寫「鄭面包!有炸彈」的包裹,檢方偵辦起訴。雄院今天依恐嚇公眾罪判處徒刑2個月。
19歲陳姓女僑生民國101年11月間,在包裹包裝紙上書寫「鄭面包!有炸彈」等字,再前往旗山郵局寄給鄭姓友人。
高雄郵件處理中心黃姓員工察覺包裹有異,報告主管確認後報警,全案經高雄市警察局左營分局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檢方認為陳女雖然否認恐嚇公眾,但郵局發現包裹後移到陽台外以免發生意外,足以證明公眾安全已受威脅,今年1月依恐嚇公眾罪起訴。
高雄地方法院判處陳女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應向國庫支付新台幣3萬元,全案可上訴。
19歲陳姓女僑生民國101年11月間,在包裹包裝紙上書寫「鄭面包!有炸彈」等字,再前往旗山郵局寄給鄭姓友人。
高雄郵件處理中心黃姓員工察覺包裹有異,報告主管確認後報警,全案經高雄市警察局左營分局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檢方認為陳女雖然否認恐嚇公眾,但郵局發現包裹後移到陽台外以免發生意外,足以證明公眾安全已受威脅,今年1月依恐嚇公眾罪起訴。
高雄地方法院判處陳女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應向國庫支付新台幣3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