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14日電)新北市戴姓前房仲公司負責人,涉嫌積欠稅捐2400餘萬元,並試圖脫產達3500萬餘元。法院今天裁定將他管收3個月。
新北市某不動產仲介公司,因積欠稅捐新台幣2400餘萬元,拒不繳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積極調查後發現,公司自民國93年起連續4年,短報或漏報盈餘及營業等收入達6900餘萬元,且未據實申報買賣交易高達231筆。
法院表示,戴姓前房仲公司負責人涉嫌脫產,規避公權力執行。他在民國93年到96年間,多次把公司存款2100餘萬元,匯到妻子和他的私人帳戶,再把錢數度轉匯到名下其他私人帳戶,合計帳戶內共有3500萬餘元。
裁定書指出,戴男在96年9月間,接獲國稅局通知,要他說明逃漏稅捐情事,戴男驚覺東窗事發,竟將原本穩定營運、獲利豐富的公司,以25萬元價格,轉讓給遊民。
法院指出,戴男賣出原公司後,立刻邀請遠親洪男,在原址新設另一間不動產仲介公司,企圖規避納稅義務和法律責任。
案經新北分署調查後,檢具事證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戴姓前負責人,他在開庭時辯稱,國稅局課稅有誤,如果他遭管收,勢必影響公司經營,但未被法官採信,裁定將戴男管收3個月。
新北市某不動產仲介公司,因積欠稅捐新台幣2400餘萬元,拒不繳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積極調查後發現,公司自民國93年起連續4年,短報或漏報盈餘及營業等收入達6900餘萬元,且未據實申報買賣交易高達231筆。
法院表示,戴姓前房仲公司負責人涉嫌脫產,規避公權力執行。他在民國93年到96年間,多次把公司存款2100餘萬元,匯到妻子和他的私人帳戶,再把錢數度轉匯到名下其他私人帳戶,合計帳戶內共有3500萬餘元。
裁定書指出,戴男在96年9月間,接獲國稅局通知,要他說明逃漏稅捐情事,戴男驚覺東窗事發,竟將原本穩定營運、獲利豐富的公司,以25萬元價格,轉讓給遊民。
法院指出,戴男賣出原公司後,立刻邀請遠親洪男,在原址新設另一間不動產仲介公司,企圖規避納稅義務和法律責任。
案經新北分署調查後,檢具事證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戴姓前負責人,他在開庭時辯稱,國稅局課稅有誤,如果他遭管收,勢必影響公司經營,但未被法官採信,裁定將戴男管收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