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檢涉包庇電玩 逾十檢座作證

2013年03月15日時政
【新唐人2013年03月15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5日電)特偵組今天公布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涉貪案的起訴書。檢方查出陳女向多名檢察官關說電玩案,且被關說者全咬出陳女當年惡行。

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8日依貪汙等罪起訴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等人,建請法院對陳從重量處最嚴厲之刑。

檢方認定陳玉珍包庇賭博長達6年8月,橫跨一、二審,收賄次數81次,收賄總金額高達新台幣2325萬元。陳玉珍涉嫌利用分案原則的「後案併前案」,獨攬電玩業者施永華的電玩案件,她收錢後利用多個人頭洗錢,並用於買賣房產及股票等。

起訴書指出,葉姓前板橋地檢署檢察官(現任桃園地院法官)、黃姓板檢檢察官、陳姓前板檢主任檢察官(現任高檢署檢察官)、曾姓前板檢主任檢察官(現任高檢署檢察官)等人均具結證述陳玉珍為一家電玩店關說機台交付代保管。

此外,簡姓前板檢檢察官(現任調部辦事主任檢察官)、楊姓前板檢檢察官(現任台北地方法院法官)等人證稱陳玉珍為另一家電玩店關說機台交付代保管。

特偵組另外查出,陳玉珍多次就電玩案件關說、施壓其他檢察官,包括吳姓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證稱,其於高檢署辦事期間承辦一家電玩店陳情案時,就遭陳玉珍關說,而被警界封為「警察殺手」的高檢署檢察官郭永發也作證,證實吳姓檢察官被關說的經過。

再加上前任板橋地檢署檢察長凌博志也作證等,共計逾10名檢察官接受特偵組檢察官偵訊作證,成為「自己人辦自己人,還約談自己人作證」的罕見情形。



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被控自民國89年至95年間,涉嫌收受電子遊戲場業者賄賂,特偵組8日依貪汙治罪條例等 將陳玉珍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處最嚴厲之刑。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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