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16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6日電)蔡姓女子將高價提琴送修,結果琴身有裂紋、補釘等損害,蔡女提告求償。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判提琴公司賠償9000美元確定。
根據法院判決書,新竹市蔡姓女子於民國97年8月將高價提琴送修,負責維修的提琴公司遲未交還,直到98年5月間才將提琴送還蔡女。
判決指出,蔡女發現提琴琴身有裂紋、背板內部補釘、背板外側有明顯補膠等傷害,音質水準也降低,主張這把提琴稀有、具古董價值,卻因受到不當維修,導致價值減損,提告求償新台幣52萬700元。
負責維修的提琴公司主張,提琴有外觀無法發現的隱藏瑕疵,損壞情形嚴重,超出原送修的工作範圍,才在徵得蔡女同意後,送往美國修繕,且因提琴瑕疵需延長工作時間,延後交貨並無違反約定。此外,裂痕並非他們所造成。
法院一審認為,蔡女的提琴確實因提琴公司的不當維修,使價值減損約60%,判提琴公司賠償新台幣45萬餘元;二審認為減損的價值較一審認定的低,改判賠9000美元確定。
根據法院判決書,新竹市蔡姓女子於民國97年8月將高價提琴送修,負責維修的提琴公司遲未交還,直到98年5月間才將提琴送還蔡女。
判決指出,蔡女發現提琴琴身有裂紋、背板內部補釘、背板外側有明顯補膠等傷害,音質水準也降低,主張這把提琴稀有、具古董價值,卻因受到不當維修,導致價值減損,提告求償新台幣52萬700元。
負責維修的提琴公司主張,提琴有外觀無法發現的隱藏瑕疵,損壞情形嚴重,超出原送修的工作範圍,才在徵得蔡女同意後,送往美國修繕,且因提琴瑕疵需延長工作時間,延後交貨並無違反約定。此外,裂痕並非他們所造成。
法院一審認為,蔡女的提琴確實因提琴公司的不當維修,使價值減損約60%,判提琴公司賠償新台幣45萬餘元;二審認為減損的價值較一審認定的低,改判賠9000美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