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9日電)監察院說,行政院衛生署不能本於主管機關權責,督促國家衛生研究院釐清定位、達成任務並提升績效,今天糾正衛生署。
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李炳南、馬秀如、錢林慧君、尹祚芊提案,糾正衛生署。
糾正案文指出,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的定位及任務,隨衛生署長及國衛院董事長人事更迭而變動。
糾正案文表示,國衛院擔任衛生署政策智庫角色的比重不明確,國衛院在研究解決國內重要疾病和健康問題的任務,也與其他醫藥研究機構有所重疊,而且生技研發成果專利或技術授權收入有限,績效有待加強。
監察院說,衛生署沒有本於主管機關權責,嚴格督促國衛院釐清定位、達成任務、提升績效,衛生署有違失。
糾正案文表示,衛生署對國衛院董事會的主導能力相對不足,以致於不能適切監督國衛院的內部業務及發展方向,導致國衛院內部組織不斷發展、研究範圍廣泛,卻難凸顯組織價值與成就。
另外,監委在調查報告中也指出,國衛院人才延聘時有困難,有些延攬人員研究領域與國衛院發展方向不符,少數人員將國衛院當成跳板、將其在國衛院的研究成果移轉到民間或外國;衛生署應正視國衛院人才羅致、留用及管理問題,給予協助解決。
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李炳南、馬秀如、錢林慧君、尹祚芊提案,糾正衛生署。
糾正案文指出,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的定位及任務,隨衛生署長及國衛院董事長人事更迭而變動。
糾正案文表示,國衛院擔任衛生署政策智庫角色的比重不明確,國衛院在研究解決國內重要疾病和健康問題的任務,也與其他醫藥研究機構有所重疊,而且生技研發成果專利或技術授權收入有限,績效有待加強。
監察院說,衛生署沒有本於主管機關權責,嚴格督促國衛院釐清定位、達成任務、提升績效,衛生署有違失。
糾正案文表示,衛生署對國衛院董事會的主導能力相對不足,以致於不能適切監督國衛院的內部業務及發展方向,導致國衛院內部組織不斷發展、研究範圍廣泛,卻難凸顯組織價值與成就。
另外,監委在調查報告中也指出,國衛院人才延聘時有困難,有些延攬人員研究領域與國衛院發展方向不符,少數人員將國衛院當成跳板、將其在國衛院的研究成果移轉到民間或外國;衛生署應正視國衛院人才羅致、留用及管理問題,給予協助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