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嫌窮惡遺棄 妻訴請離婚

2013年03月22日社會
【新唐人2013年03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2日電)林姓男子婚後以妻子很窮、無法生育為理由,在外交「小三」,妻子含淚成全丈夫,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官判准離婚。

王女和林男民國94年結婚,丈夫買不起房子,婚後夫妻住在娘家;未料,林男竟然嫌妻子窮,且無法生育,於98年離家到台北工作後,就未曾回台東。

王女深愛丈夫,終日以淚洗面,多次打電話給丈夫,表達願意到台北陪丈夫,但都被丈夫拒絕。王女於100年5月辭掉台東工作,北上找丈夫,卻發現丈夫已有「小三」。

王女傷心欲絕,回到台東打電話告訴林男,願意成全他和「小三」,但丈夫不但不領情,還說「要拖到老才離婚」,從此不再接聽妻子電話。

去年過年,王女告訴胞妹,她很愛這個婚姻,還哭了一個晚上。後來王女罹患憂鬱症,接著又住院,陸續切除子宮、卵巢及輸卵管,她拜託小姨子把她的狀況告訴丈夫,丈夫還是不聞不問。

王女徹底失望,日前向台東地方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官認為林男「惡意遺棄」,判准兩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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