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以不實發票核銷 裡長遭訴

2013年03月27日社會
【新唐人2013年03月27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27日電)新北市三重區李姓裡長,涉嫌以不實發票,向市公所和台北國際航空站核銷經費共16萬餘元。檢方偵查後,起訴李男。

新北地檢署今天公布的起訴書指出,李姓裡長在民國98年間,利用每月可向市公所申請新台幣3000元巡守隊雜支費的機會,涉嫌在小吃店空白收據上,填寫茶葉品項,向市公所申請共計8萬7000元。

檢方指出,李男更用同樣方式,以不實發票在96年到99年間,向市公所和台北國際航空站,分別申請「環保志工餐點費」和「中秋節暨重陽節回饋金」,共3萬餘元。

檢方另查出,被告在96年到99年間辦理巡守隊文康活動時,明知巡守隊員並未參加活動,涉嫌偽造隊員簽名,向公所申請每人2000或2500元的補助,共得手4萬8500元。

被告在檢方偵訊時坦承偽造文康活動簽名,其餘部分則否認犯行,檢方偵查後,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李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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