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素如看守所過首夜 食慾不振

2013年03月31日時政
【新唐人2013年03月31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31日電)台北市議員賴素如在台北女子看守所度過首夜後,據所方人員表示,今天早餐她也是只吃一點點。

賴素如在台北女子看守所被羈押禁見,僅能由委任律師辦理律師接見。

賴素如昨天晚間被帶上手銬,送往台北女子看守所羈押,編號為「0224」,昨晚7時30分送到後,所方進行新收人犯人別訊問,進行張嘴、翻耳朵、翻弄頭髮、半蹲及乾咳等,檢查確認沒有夾帶違禁品。

由於賴素如昨天從上午到台北地院,法庭攻防一天後,晚上到台北女子看守所時間已經很晚,賴素如肚子很餓,所方準備一個便當給她吃,菜色包括回鍋肉、絞肉玉米毛豆仁、炒青菜、苦瓜小魚干湯。

不過,賴素如沒有把便當吃完。

賴素如住進台北女子看守所誠捨禁見房,同在誠捨的被告還有八裡雙屍命案媽媽嘴女店長謝依涵,及涉貪女檢察官陳玉珍。

所方表示,賴素如情緒還算穩定,但是先前賴素如曾說「如果被羈押,我不想活了」,所方有特別注意和安排輔導。

台北地檢署於民國100年偵辦其他案件時,意外查到雙子星開發案疑有弊案,開始蒐證,3月27日見時機成熟,指揮調查局台北巿調查處兵分21路搜索,並約談賴素如等人。

北檢28日聲押賴素如及同案被告程宏道、賈二慶,但北院裁定3人各以新台幣120萬元、30萬元、1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海、出境。檢方不服賴、程的交保裁定,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29日裁定發回更裁。北院30日二度召開羈押庭。

北院審理後,認定賴素如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的行為,期約及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賴女供述與同案被告說法有不一致之處,與監聽譯文不符,且仍有相關證人仍未到案,裁定羈押禁見。

賴素如委任律師薛銘鴻對此不服,表示將提起抗告。他認為,法院未考慮辯方提出替代羈押方案,例如讓檢方掌握行蹤、不會聯繫檢方認定不該接觸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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