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0日電)菲律賓籍張姓女子在台東和已婚男子同居,生下一名男嬰,她被依通姦罪通緝6年多,後因超過法律追溯期,台東地方法院判決免訴。
張姓女子民國92年間從菲律賓嫁到台東,不到半年即出軌,和盧姓男子在外租屋同居。民國93年間生下男嬰。
盧姓男子為保護張女,將兒子登記在自己戶籍內,意外被妻子發現,妻子怒告張女妨害家庭,東窗事發後張女帶著嬰兒四處躲藏,由於事證明確,儘管被告未到,檢察官當時仍直接起訴。
台東地方法院審理時,張女依然屢傳不到,法院發布通緝,由於通姦罪刑度不高,法律追訴期為6年3個月。追訴時效至今年3月3日,台東地方法院日前以全案已逾法律追溯,判決免訴。
張姓女子民國92年間從菲律賓嫁到台東,不到半年即出軌,和盧姓男子在外租屋同居。民國93年間生下男嬰。
盧姓男子為保護張女,將兒子登記在自己戶籍內,意外被妻子發現,妻子怒告張女妨害家庭,東窗事發後張女帶著嬰兒四處躲藏,由於事證明確,儘管被告未到,檢察官當時仍直接起訴。
台東地方法院審理時,張女依然屢傳不到,法院發布通緝,由於通姦罪刑度不高,法律追訴期為6年3個月。追訴時效至今年3月3日,台東地方法院日前以全案已逾法律追溯,判決免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