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1日電)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表示,經再次檢視,行政院提出32項須在立法院這個會期完成審議的法案,希望部會首長掌握審議進度。
江宜樺上午在行政院會表示,行政院原送請立法院在這個會期優先審議通過的法案有43案,考量立法院會期已過半,可審議法案時間有限,經各部會再次檢視,提出32項須在這個會期完成審議的法案。
他說,其中24項為原列43項中的法案,另新增8項為配合組織改造、不在籍投票、博弈及年金改革等相關法案,各部會首長應把握時間,確實掌握立法院審議進度及情形。
江宜樺表示,對於法案在院會無法交付委員會審查或二、三讀、委員會未進行審查、未能協商或完成簽字等情形,應充分瞭解原因及爭議所在,各部會首長必須親自積極協調處理,如有窒礙之處,可請行政院祕書長陳威仁協處。
他並請陳威仁每週管控進度,使法案的推動有具體進度。
江宜樺上午在行政院會表示,行政院原送請立法院在這個會期優先審議通過的法案有43案,考量立法院會期已過半,可審議法案時間有限,經各部會再次檢視,提出32項須在這個會期完成審議的法案。
他說,其中24項為原列43項中的法案,另新增8項為配合組織改造、不在籍投票、博弈及年金改革等相關法案,各部會首長應把握時間,確實掌握立法院審議進度及情形。
江宜樺表示,對於法案在院會無法交付委員會審查或二、三讀、委員會未進行審查、未能協商或完成簽字等情形,應充分瞭解原因及爭議所在,各部會首長必須親自積極協調處理,如有窒礙之處,可請行政院祕書長陳威仁協處。
他並請陳威仁每週管控進度,使法案的推動有具體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