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18日訊】(中央社記者江明晏台北18日電)遠傳電信今天宣布與中國移動簽訂「業務合作框架協議」,並表示原來的股份認購協定與戰略合作協議,將於今年6月12日到期終止。
遠傳電信今天於台灣證券交易所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遠傳電信發言人高治華表示,遠傳電信董事長徐旭東與中國移動董事長奚國華今天已完成簽署「業務合作框架協議」,雙方並表示,如未來相關法令通過,將繼續完成入股事宜。
遠傳在去年股東會通過的私募案,將於今年6月12日屆滿,受限台灣目前法令尚未許可陸資投資國內第一類電信事業,遠傳電信在2009年4月29日簽署的「股份認購協定」與「戰略合作協議」,都將於屆滿日失效。
高治華補充,由於目前的時空背景及商業條件皆與4年前不同,加上政府法令仍未通過開放第一類電信投資,「雙方股權認購暫告一段落」,將以今天簽署的「業務合作框架協議」,取代原有的戰略合作協議。
遠傳與中國移動合作關係向來密切,雙方除了共同推進兩岸無線城巿產業合作試點,為成都市量身打造無線城市之外,遠傳也在3年前於中國移動應用商場(Mobile Market)設立S市集店中店。
高治華表示,今天簽署的「業務合作框架協議」為期一年,較原來的協議涵蓋範圍更廣,包含如數據服務、零售通路、雲端物聯、智慧運輸等各項目,對遠傳業務與財務將有正面助益。
遠傳電信今天於台灣證券交易所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遠傳電信發言人高治華表示,遠傳電信董事長徐旭東與中國移動董事長奚國華今天已完成簽署「業務合作框架協議」,雙方並表示,如未來相關法令通過,將繼續完成入股事宜。
遠傳在去年股東會通過的私募案,將於今年6月12日屆滿,受限台灣目前法令尚未許可陸資投資國內第一類電信事業,遠傳電信在2009年4月29日簽署的「股份認購協定」與「戰略合作協議」,都將於屆滿日失效。
高治華補充,由於目前的時空背景及商業條件皆與4年前不同,加上政府法令仍未通過開放第一類電信投資,「雙方股權認購暫告一段落」,將以今天簽署的「業務合作框架協議」,取代原有的戰略合作協議。
遠傳與中國移動合作關係向來密切,雙方除了共同推進兩岸無線城巿產業合作試點,為成都市量身打造無線城市之外,遠傳也在3年前於中國移動應用商場(Mobile Market)設立S市集店中店。
高治華表示,今天簽署的「業務合作框架協議」為期一年,較原來的協議涵蓋範圍更廣,包含如數據服務、零售通路、雲端物聯、智慧運輸等各項目,對遠傳業務與財務將有正面助益。